1、项目名称:剑河县久仰镇2017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生猪养殖项目
2、项目编号:GZEF(采)2017-174
3、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7年12月05日至2017年12月07日
4、采购预算:2246400.00元
5、最高限价:2246400.00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见采购申报表
7、采购单位名称:剑河县久仰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李荣华
联系电话:15885128698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慧琼
联系电话:0855-8250021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一般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完成所要投标项目的供货能力;具有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参数:
品种:长白杂交猪(三元杂交猪),当年仔猪,每头体重(空腹)平均20公斤以上,无病无损伤,公母比例6:4以上,每批猪提供产地检疫证明,防疫时间记录、药品名称等。
1、每批仔猪供应商必须提供输出地动物检疫证明原件,确保供应商提供健康仔猪。
2、所提供仔猪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生产、质量标准。
3、供应商到省外调运仔猪时必须有调运手续。
4、所供应的仔猪必须有免疫档案,并按照耳标识管理佩戴耳标;免疫档案必须按照生猪免疫程序作好免疫记录和免疫,特别是猪口蹄、猪瘟、猪蓝耳病等的免疫和记录。
5、供应商提供给我镇贫困户的生猪必须产地检疫证明且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6、生猪到达后,必须隔离15-21日历天,期间需对口蹄疫、猪瘟进行免疫注射,如在养殖场已免疫过得可不计。
7、发放给贫困户的生猪必须是健康猪,群体检查健康活泼、精神饱满、两眼有神等,对于精神状态不佳、显病态,贫困户不要的仔猪供应商自行带回。
8、隔离期内,供应商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饲养,仔猪死亡的由供应商负责。
八、现场踏勘:自行踏勘。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供应商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注: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评标原则及定标方法
一.评标依据和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遵照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2 评标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评审细则
1.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估和比较。综合评分法:即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承诺、售后服务等赋予不同的权重,按照综合打分的形式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按得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推荐出前三位中标候选供应商。
1.2报价、技术、商务评审方法及标准
1.3 评分分值有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4 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3大项内容进行综合打分。具体分数如下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 | 30 | |
2 | 技术部分 | 30 | |
3 | 商务部分 | 40 |
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最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出现相同最高分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一方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及投标报价都相同时,按技术指示优劣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一)投标报价(30分)
评标基准价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这个最低报价为基准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投标报价分最高为30分,超过30分的只计40分)
(二)技术部分(30分)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分标准 |
1 | 仔猪技术参数(满分15分) |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15分; 2.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的:每偏离一项扣8分,二项不符合技术分为0分。 |
2 | 技术指导方案(满分15分) | 提供养殖管理资料及提供免费养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承诺及培训方案: 1、承诺及培训方案,提供养殖全过程技术跟踪指导方案好的得10分; 2、较好的得5分; 3、差的得2分 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5、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得5分。 |
(三)商务部分(40分)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评分标准 |
1 | 仔猪的交货方式(满分20分) | 1.投标供应商属于项目实施地县级以内企业得10分,属于州级以内企业得8分,属于省级以内企业得6分,属于省级以外企业得4分。 2.按采购人的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分批调运到采购人认可地点,且隔离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进行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限为15-21日历天,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隔离期内供应商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饲养,仔猪死亡由供应商负责。隔离期满经验收合格后交给采购人进行发放,供应商调运仔猪的车辆必须具备车辆消毒证。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得10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 |
2 | 售后服务承诺(满分5分) | 在项目实施地县内有售后服务点且售后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得2分(提供售后服务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和场地房产证原件;或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核查)。 |
仔猪如出现异常情况应急响应时间承诺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4小时内到时达用户现场给出解决问题方案承诺的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 | ||
供应商承诺对本项目进行免费养殖技术跟踪服务及养殖技术培训 ,并负责售后疫病防控,养殖技术跟踪服务期不少于15-21日历天(含隔离期)的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 ||
3 | 质量承诺(满分3分) | 质量承诺好的得3分,中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
4 | 业绩证明(满分6分) | 提供2016年01月至2017年11月的200万以上的业绩得4分,100万以上的业绩得2分(以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原件为准),提供有效业绩数量2个,满分6分(通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算业绩,经销商自行采购的不算业绩)。 |
5 | 技术人员的配备(满6分) | 在此项目中能配备畜牧师一名的得2分,配备专业技术员1名的得1分,配2名专业技术员的得2分,配3名专业技术员的得3分,配中级职称畜牧师1名、3名专业技术员的得4分. (以相关部门颁发的畜牧师、技术员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
四.定标原则
5.1 采购人确定投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5.2 中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条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
5.3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合理且未超过采购人的承受范围;
5.4 中标供应商有良好的信誉;
5.5 中标供应商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
5.6 不能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
5.7 不向未成交商解释未成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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