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劳动力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天柱县劳动力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STC-2018-0045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2018-06-11—2018-06-12
4、采购预算:4769000.00元
5、最高限价:4769000.00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市场询价
7、采购单位名称: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联系人:杨庆权
联系电话:0855-7522378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华松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昌贤
联系电话:0855-8128569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贵州华松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天柱县 2018 年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计划
二、培训定点机构
培训类别:农村实用技术、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家政服务、餐厅服务员、育婴师(月嫂)、中式烹饪、电焊工、计算机类、电工、电子产品加工、种植、养殖、导游员、歌舞表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建筑工匠(含7个专业)、创业培训(GYB、SYB)、网络创业、岗前培训(定单式)、城乡居民综合素质培训等。
培训人数:共9538人以上,其中贫困劳动力9538人以上。
培训对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304号)文件确定
考核: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7〕36号)以及相关文件执行。
培训质量: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7〕36号)以及《天柱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监督管理: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7〕36号)、《关于对2017年度全省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黔培办发(2018)1号以及《天柱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定点培训机构应依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7〕36号)等政策性文件规定按照先垫资后申报补贴的方式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乱收费。
三、其它商务要求:
1、本项目的实施期限:2018年至2020年,具体以签定的协议书为准。
2、付款方式: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7〕36号)、《关于对2017年度全省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黔培办发(2018)1号以及《天柱县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由培训机构垫资完成培训工作后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评分办法
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
一、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确保培训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三、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对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后,汇总统计后即公布投标人得分情况,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报经采购小组确认中标供应商。
四、评标办法
技术40分(权值40%),商务60分(权值60%)。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五、评分细则
1、技术分的评定(40分)
评委在评标时将先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定,对技术文件中的内容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内容要求进行评定。如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实质性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即视为无效标。评标只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各评委成员按评分表项目进行评审,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并记名。投标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数的合计后,其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技术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2、商务评分(60分):
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的评分内容进行评审,其商务评分数的合计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商务分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
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分和商务分、报价分的总和。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六、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入围方式,本次招标选取8家培训机构入围。根据评定办法进行排序,排序前8名的供应商入围。
七、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招标机构备查。
九、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本项目评审时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8〕6号文件执行。 (6)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文件执行。
评审标准
名称 | 考核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技术部分 | 技术响应 | 20 | 定点培训机构服务要求及其它商务要求(0-20 分):供应商提供的定点培训机构服务要求及其它商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0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本项最高分为20分 |
培训计划方案和实 施方案 | 20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完善优越的培训计划方案进行综合打分: 考核方式:0~10分;2、培训计划:0~10分 | 本项最高分为20分 | |
商务部分 | 学员就业率承诺 | 10 | 供应商承 诺学员取得职业资格技能鉴定 20%以上人数可与供应商合作企业签订就业合同的得 3 分;2、供应商承 诺学员取得职业资格技能鉴定 50%以上人数可与供应商合作企业签订就业合同的得 5 分;3、供应商承 诺学员取得职业资格技能鉴定60%人数可与供应商合作企业签订就业合同的得 7 分;4、供应商承 诺学员取得职业资格技能鉴定 70%人数可与供应商合作企业签订就业合同的得 10 分;本项目最多 10 分。 | 本项最高分为10分 |
资信 业绩 | 15 | 投标人提供培训业绩,提供 2015 年元月以来年度开展培训人数在 100 -300 人 的得 4分;301-500 人的得 6 分;501-700 人的得 7 分;701-1000 人的得10分;1000人以上的得 15 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相关文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 本项最高分为15分 | |
师资力量 | 20 | 供应商需具备 1 名理论教师和 2 名实际操作教师,具备以上条 件的,得 6 分;2、每增加 1 名教师的得 1 分,该项最多得 4 分(理论教师需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教师上岗资格条件;实际操作教师需具备中专或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教学岗位相应原技术等级及教师上岗资格条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教上岗证书复印件及和该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未提供的,或提供的证件不全的,不得分。 | 本项最高分为10分 | |
培训机构提供实训设备清单 | 10 | 1、能同时满足 30 人以上的计 10 分;2、能同时满足 20 人以上的计 7 分;3、能同时满足 10 人以上的计 5 分。(提供设备-可移动课桌椅、黑(白)板、投影仪、便携式电脑等彩色照片或租赁合同,未提供的不得分) | 本项最高分为10分 | |
场地 | 3 | 培训机构提供三年(含三年)以上稳定场地,得 3 分(提供自有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 本项最高分为3分 | |
文件制作 | 2 | 《投标书》目录详尽、内容完整、文字叙述准确、标注清楚、装订规范美观、复印件清晰可辨的得 2 分;一般的得 1 分。 | 本项最高分为2分 | |
合计 | 100 |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 100分 | |
各有交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
三、资格条件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具有职业培训办学许可证或职业培训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
③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一份;
④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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