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雷山县脱贫攻坚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HNJX-2018004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2018年07月31日至2018年08月01日
项目类别:服务采购
4、采购预算:590万元
5、最高限价:590万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雷山县政府采购申报表
7、采购单位名称: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联系人:杨辉
联系电话:0855-3331326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南锦鑫瀚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龙建勇
联系电话:0855-8277708
9、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工 期:2018年8月31日之前
1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一、(1)一般资格要求:
a、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b、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d、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资格或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指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查询对象应包含单位、法人代表;
g、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务必清晰),现场核验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原件到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投标人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技术参数:
一、项目名称:雷山县脱贫攻坚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二、其它要求:
(一)符合《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2017-2020)》、《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8)要求。
三、技术参数
编制要求以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内容为准。
四、编制工作基本要求
(一)规划原则
遵循“注重衔接、解决基本、因地制宜、农村特色、简洁易懂、农民支持”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做到村庄规划的好编、好懂、好用。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近期为2020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类型
根据村庄发展实际和对规划深度的不同要求,将村庄规划分为基础版村庄规划和深化版村庄规划两种编制类型。
基础版村庄规划:主要指为支撑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基础性项目建
设,满足村庄基本建设管控需求编制的村庄规划,规划重点明确村庄农房建设管理和风貌管控要求,落实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配建等内容。
深化版村庄规划:主要指为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满足村庄提质升级、特色和专业化等全面发展需求编制的村庄规划,包括村庄发展定位、产业发展引导、建设用地布局、三生空间管控、农房建设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安排、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四)编制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应在雷山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指导下,以乡镇域乡(镇) 村体系规划为支撑,推进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及村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划定工作的相互融合,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一个规划成果原则推动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村庄规划应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严谨脱离农村实际规划建设大广场、大公园、宽马路、大牌坊、大雕塑等形象工程和项目。
基础版村庄规划:对村庄进行基础性调查,乡镇、村委会协助开展村庄资料收集、村民走访、基础图纸获取和调查摸底等工作,配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
深化版村庄规划:对村庄进行详细调查,通过文献调研、现场踏勘、村民访谈等方法,充分掌握村域范围内自然资源、历史人物、产业发展、村庄用地、各类设施建设及村民、村组发展诉求等情况。
五、主要内容
(一)内容要求
基础版村庄规划内容与《贵州省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一致,深化版内容在基础版内容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和拓展。
对部分已有明确项目建设意向、有具体开发主体的村庄, 可在深化版内容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专项规划、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方案和实施运营管理等内容。
(二)基础版村庄规划内容
1、村域规划部分综合部署村域生态、生产、生活等各类空间,确定发展目标和规模,明确农村居民点布点,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布局。
现状分析。简述村庄基本情况,综合分析村域发展现状。发展目标与规模。提出村庄发展目标,明确村域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
空间布局规划。确定各农村居民点布点位置及规模,提出村域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和生态保护等发展思路和控制要求。
配套设施规划。依据村庄职能等级、规模和服务功能综合确定村域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位置和规模。
2、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部分
明确农村居民点农房建设管理及风貌管控要求,统筹安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项目配建及布局。
农房建设管理及风貌指引。重点明确村庄三线(村庄生态红线、村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村庄建设控制边界线),农房布局(用地规模、新建农房选址),风貌管控(山水田园、自然景观、建筑风格、地域文化),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层数高度, 屋顶形式、建筑色彩)等控制要求,作出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管控指引,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有关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配建。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配建要求, 统筹安排房、水、电、路、气、讯及安全防灾等基本生活保障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公共服务、绿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村庄景观风貌、商贸服务、数据开发和产业发展等村庄现代化和美化提升项目, 明确农村居民点配建项目名称、规模、投资和时序等内容。近期建设项目库。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明确近期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
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通村和入户路、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村庄绿化、公共照明)、农危房改造等重点项目,构建近期建设项目库。
(三)深化版村庄规划内容
1、村域规划内容
综合部署村域生态、生产、生活等各类空间,促进山水、田园、林地和村庄有机融合,确定发展目标和规模,明确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布局,结合生态保护、土地利用等提出空间管制要求。
综合现状分析。综合分析村域发展现状,对经济社会、自然环境、资源特征、建筑风貌、历史文化等进行综合分析。
发展目标与规模。提出近、远期村庄发展目标,明确村庄发展定位与策略,确定村域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在与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并重点落实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区域。
空间布局及居民点布点规划。确定村庄规划区范围,构建“生产、生活、生态” 三生融合的村域空间发展格局,确定各农村居民点布点位置及规模,明确居民点建设和生态保护等规划和控制要求。
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 统筹规划村域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
配套设施规划。依据村庄职能等级、规模和服务功能综合确定村域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位置和规模。
空间管制规划。落实上层次规划,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物保护等要求划定“禁建、限建、适建” 三类空间区域,明确相应的管控要求和措施。
2、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内容明确村庄边界,合理布局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农村居民点农房建设管理、风貌指引和安全防灾等要求,提出近期建设项目库。
居民点建设用地布局。重点明确村庄三线(村庄生态红线、村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村庄建设控制边界线),对居民点用地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综合考虑各类影响因素确定建设用地范围,结合村庄人口变迁、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等,明确各类建设用边界与规模,提出居民点存量建设用地再利用意见,制定居民点集中建设方案与措施,推进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及村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两规合一”。村庄用地分类参照《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 号)执行。基础设施规划。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安全供水、污水治理、电力通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规模与布局。
道路交通:明确村庄道路等级和宽度,通村公路路基宽度不低于 6.5 米,
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串户路宽度 2.5-3.5 米,步行道宽度 0.8-1.5 米; 提出现有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改建道路路基宽度无法满足上述规定时,应增设错车道;合理确定停车设施布局和规模。
安全供水:合理确定供水方式、供水规模,供水水源和设施布局。
污水治理:合理确定村庄雨污排放和污水处理方式, 提出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与布局。
电力通信:确定用电负荷和供电电源,对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进行布局。
环境卫生: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就地减量等要求,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合理确定垃圾收集点的布局与规模;在村民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布置公共厕所。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合理确定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与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符合居民点的实际需求,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参照标准一览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规模面积 |
行政管理设施 | 农村便民服务中心 |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建筑面积一般600-800 ㎡。 |
教育设施 | 幼儿园、托儿所 | 2~6 班,建筑面积 600-1800 ㎡。 |
小学 | 参照《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建标 109-2008) | |
医疗卫生设施 | 卫生室 | ≥80 ㎡ |
文化体育设施 | 文化活动室 | ≥100 ㎡ |
图书室 | ≥30 ㎡ | |
活动广场 | 500-800 ㎡ | |
体育健身设施 | 结合开敞空间设置,每处≥30 ㎡ | |
社会福利设施 | 养老院 | 结合实际需求配置 |
农村公益性公墓 | 结合实际需求配置 | |
商业设施 | 农贸市场 | 500-800 ㎡ |
农村超市 | ≥20 ㎡ | |
公共服务代办点 | ≥20 ㎡ | |
电商平台 | ≥100 ㎡ |
农房建设规划。明确居民点新建建筑的选址、高度、面积等控制性内容,对建筑风格、色彩、屋顶形式等提出建设指引, 提供标准户型。
风貌指引规划。结合居民点传统风貌特色,确定整体风貌特征,明确自然环境要素,空间形态、道路巷道、公共空间、景观绿化、环境小品等风貌引导要求和农房风貌管控措施。
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明确居民点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方针,制定防洪防涝、地质灾害防治、消防等防灾减灾措施。
近期建设规划。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明确近期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通组和入户路、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村庄绿化、公共照明)、农危房改造等重点项目名称、规模、投资和时序。
六、 规划成果
基础版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基础版村庄规划成果简化形成“一图一表一书”,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一图”即“1+N”张规划图册,“1” 是村域综合规划图、“N”是多个 30 户以上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图,“一表”即建设项目汇总表,“一书”即规划要点说明书。
村庄规划成果表达一览表
类型 | 名称 | 表达内容 | |
一图 (1+N 张图) | 村域综合发展规划图(1 张) | 体现农村居民点布点、设施布局和空间功能划分等内容。(采用1:1万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 | |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图(N 张) | 标明村庄三线,新建农房区域、配建项目名称、位置、特色居民图例(包括立面和户型结构)。( 采用1:500-2000 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部分不具备条件的居民点可结合村域图或文字表达) | ||
一表 | 建设项目汇总表 | 村庄建设项目汇总表(含各居民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建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投资及 建设时序等。 | |
一书 | 规划要点说明书 | 重点结合规划内容要求进行要点说明。 |
(二)深化版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深化版村庄规划成果由说明书、图纸、附表三部分组成, 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完整表达相应内容。
1、规划说明书
包括规划总则、村域规划、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和实施保障等,明确法定内容和强制性要求。
规划总则。包括规划背景、规划原则、规划范围、规划依据、规划期限等内容。村域规划。包括村域现状分析、发展目标与规模、村域空间布局和居民点布点、村
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布局、空间管制等内容。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包括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农房建设、安全与防灾减灾、风貌指引、近期建设项目等内容。
实施保障。包括建设管护、规划执行、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等内容。
2、图纸
按照村域规划、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要求绘制以下主要图纸,。
村域规划(采用 1:2000-1:10000 地形图)。包括村域现状图、村域综合发展规划图、村域空间布局规划图、村庄产业发展规划、村域空间管制规划图。可根据需要增加区位分析图等相关图纸。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采用 1:500-1:2000 地形图)。包括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图、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图、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防灾减灾规划图、风貌规划指引图、近期建设规划图。同时,为加强村庄设计引导, 可增加重要节点效果图和农房选型图等相关图纸。(备注:所有图纸均应标明图纸要素, 如图名、图例、图标、图签、比例尺、指北针等)
编制单位提供的图纸电子版应是CAD格式。第七条:甲方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课题研究需要的相关资料。
2、落实有关资金并按合同付款,因付款问题延迟规划时间由甲方负责。
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反馈书面意见。
4、本合同履行期间的阶段性汇报和最终评审,由甲方负责组织,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八条:乙方职责
1、提交的规划报告应具有创新性、合理性及适用性,确保提交成果符合甲方实际使用的需要。
2、确定本项目之乙方项目负责人,与甲方就规划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系和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规划专家团队,制定详细的规划工作执行计划并安排实施。
3、负责编制文本的有关资料、图片、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4、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进行工作汇报,按照工作要求密切配合。
5、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文件、图件资料清单。
评标定标办法
1、评审小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可以包括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2、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对供应商的资信业绩、最终报价、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小组写出评标报告,根据评分结果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据此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报政府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开标会议如遇到特殊情况,由评审小组现场确定。
3、废标的界定
投标人如有三家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所有评审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进行招标程序。
4、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书及其投标人按评标内容进行分析、评议。本次评标先评商务标,后评技术标。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5、国家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贵州、云南、青海)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6、确定中标评分方法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总分共 100 分,分为商务部分 40 分,技术部分 60 分、具体分值如下:
商务部分 40 分,具体分值如下: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1.评标基准价为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投标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10 分。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081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属于小型或微 型企业产品的,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0分 |
服务时间承诺 |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编制进度人员投入数量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得 4 分,不承诺不得分。 | 4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提供 1 个业绩计 1 分,提供 2 个业绩得 2 分,提供 3 个业绩得 3 分,提供 3 个以上业绩得 5 分,最多计 5 分。(以合同原件为准) | 5分 |
企业业绩 | 提供 1 个业绩计 1 分,提供 2 个业绩得 2 分,提供 3 个业绩得 3 分,提供 3 个以上业绩得 5 分,最多计 5 分。(以合同原件件为准) | 5分 |
项目组人员配置 |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资格和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得 2 分;项目团队中有两名二级注册建筑师资 格的人员或两名注册规划师资格的人员得 2 分,项目团队中有 给排水、电气工程工程师资格专业人员的,得 1 分,另有园林 工程中级以上资格专业人员的,得 1 分。(证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6分 |
后续服务承诺 | 承诺随叫随到得 3分,承诺 4 小时到得 1.5分,承诺 8 小时到得 1 分, 不承诺不得分。 | 3分 |
现场阐述 | 好:2-3 分;中:1-2 分;差:0.5-1 分;不到场阐述的,不得分。 | 3分 |
其他 | 投标单位近三年参与过贵州省相关的村庄、镇规划编制的得 4 分。其他不得分。(以合同原件为准) | 4 分 |
技术部分 60 分,具体分值如下: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
村庄规划目的、依据、原则等 | 好:10.00~5.10 差:2.00~0.10 | 中:5.00~2.10 缺项:0 | 10 分 |
村庄规划(现状情况、发展目标 与规模、空间布局、配套设施布 局) | 好:10.00~5.10 差:2.00~0.10 | 中:5.00~2.10 缺项:0 | 10 分 |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农房建设 管理及风貌控制指引,“10+N” 行动计划 项目配建) | 好:10.00~5.10 差:2.00~0.10 | 中:5.00~2.10 缺项:0 | 10 分 |
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 行动计划项目配建一览表 | 好:10.00~5.10 差:2.00~0.10 | 中:5.00~2.10 缺项:0 | 10 分 |
村域综合发展规划图 | 好:10.00~5.10 差:2.00~0.10 | 中:5.00~2.10 缺项:0 | 10 分 |
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图 | 好:10.00~5.10 差:2.00~0.10 | 中:5.00~2.10 缺项:0 | 10 分 |
备注:
投标报价分数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有效报价)×10%×100;四舍五入,小 数点后保留两位。
小微企业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 2 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标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资信、业绩及设备装置等的最终得分为评标专家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 2 位。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高于预算价的报价分为 0。报价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书的大写小写必须相符,如不相符的以大写为准。评标委员会将对技术分和商务分进行汇总,按得分(技术分与商务分相加的得分)高低排定顺序,并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合同价。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选取综合得分次高者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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