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锦屏县敦寨新城区敦寨老水泥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WHC18208
3、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棚户区改造
(2)采购数量: 1项
(3)采购预算(元): 155000000.00
4、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实施锦屏县敦寨新城区敦寨老水泥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地块总面积39145平方米,拆迁建筑总面积为28346平方米(货币补偿150户)
5、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为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需要经政府批准成立的建设项目融资与管理的公司作为承接主体。本项目承接主体必须为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并能配合政府的工作,要求所提供资金融资、建设、管理等服务,需要购买的服务资金量大,且需统一提供长期的后续服务,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的成果质量和服务质量,需采用当地具有相当资金实力的企业。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名称: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锦屏县敦寨镇敦寨街上
7、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本项目建设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具有长期的后续服务性、地域性、且资金需求巨大,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符合该项目要求;
(2)本项目属于民生工程,属于社会公益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前期工作复杂,建设资金筹措量大,后续服务时间长,为保证项目的成果和服务质量,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根据州财综(2018)20号文件要求,该项目服务采购拟向农发行进行融资,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必须为市场化运作主体,并能很好的配合锦屏县政府的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及资金,具备特殊性、地域性、服务时间长等特点。贵州锦屏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完全满足上述条件的国有公司,有能力及实力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并能在锦屏县政府监督管理下进行。
8、专业人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邵良成,退休,高工;
(2)肖秉清,退休,经济师;
(3)王世权,退休,注册审计师;
9、公示期限: 2018-7-5 至 2018-7-11
10、采购人名称:锦屏县住房和城乡局
联系地址:锦屏县
联系人: 龙晓凯
联系电话: 13765504448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1901室
项目联系人: 王才珍
联系电话: 0855-8233587
12、ppp项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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