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肝胆外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XYX2018111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2日
4、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佰贰拾陆万元整(小写:¥426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贰拾陆万元整(小写:¥4260000.00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政府性资金预算
7、采购单位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人:罗庆岗
联系电话:0855-3833066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沈芳芳
联系电话:0855-8124871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一)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登记表》(二证合一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
3.1项目内容: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肝胆外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2项目地点:凯里市
3.3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肆佰贰拾陆万元整(小写:¥426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贰拾陆万元整(小写:¥4260000.00元)。
3.4采购内容:
(1)电子胆道镜1条(预算48万元)
(2)模块化全高清腹腔镜2套(预算189万元/套,共378万元)
(三)技术参数:
电子胆道镜技术参数
电子胆道镜:(1根)
*1、先端CCD成像,图像清晰无摩尔纹,可进行NBI图像观察,便于胆总管癌诊断;
*2、与同一品牌腹腔镜主机可相互兼容;
3、可进行全浸水清洗,可进行环氧乙烷及低温等离子等消毒灭菌方式;
4、视野角:120度
5、景深:3-50mm
6、先端部外径:4.9mm
7、插入部外径:5.2mm
8、钳子管道:2.0mm
9、弯曲范围:160度向上\130度向下
10、最小可视距离:3mm
模块化全高清腹腔镜系统(共2套)
1、模块化全高清摄像平台:摄像主机1台 高清模块1台
1.1、全数字化信号传输,输出分辨率支持1920×1080,逐行扫描,宽高比16:9。
1.2、*主机自带动态影像录制及图片采集功能模块
1.3、*主机自带至少4个USB接口,可连接存储设备(U盘等),操作者可实时、可视下通过摄像头按键或键盘进行1920x1080P全高清动态影像及高清图片的采集、保存等操作。
1.4、*主机内有两个影像处理器,同时处理两路影像信号:可实现单平台双动态影像呈现(两幅同一部位不同模式下影像在同一显示器分屏显示)以及单平台双镜联合(两幅不同腔镜动态影像在同一显示器分屏显示)。
2、 模块化全高清摄像平台: 高清摄像头1个
2.1、采集像素:摄像头像素为1920 x 1080,3个CCD晶片。
*2.2、光学变焦:可2倍光学变焦,变焦距离范围15-31mm。
2.3、全数字化摄像头,图像在摄像头端完成数字化处理,全程数字化影像传输。
3、高亮度氙灯冷光源:1台
导光束连接方式:非卡口式导光束接口设计,可直接插拔,不易损坏。导光束接口处带散热模块。
4、监视器:1台
4.1、主屏尺寸:26寸进口全高清医用液晶监视器;
4.2、分辨率达到1920*1080,逐行扫描,16:9显示模式。
5、气腹机: 1套
6、腹腔镜:2条
7、腹腔镜下手术器械: 2套
8、高频电刀(含电刀主机,脚踏开关、负极板连线及负极板):2套
9、台车: 2台
(四)评定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遵照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本办法的具体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产品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企业业绩、供货时间及质量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及投标文件完整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评标标准细则: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备注 |
投标报价 (30分) |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财库[2011]181号)的格式)和制造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 3、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 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4、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 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且产品不得出现 畸形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 |
技术分 (45分) | 1、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带“*”的有一个负偏离,扣 10 分,扣完为止;未带“*”的有一个负偏离,扣 5 分,扣完为止。 2、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 提供一项技术参数得1分,最多得分不超过5分。 | |
商务分 (25分) | 企业业绩(6分) 根据投标人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查验) | |
交货期、质保、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19分) 1、投标供应商供货期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 1分。 2、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进行综合评分,优:10.0~8.1分,良:4.1~8.0分,中:0.6~4.0分,差:0.1~0.5分,未提供不得分。 3、在贵州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屋租赁合同原件查验)得 1 分。 4、质量保质期承诺2年以上得2分;质量保质期承诺1年的得1分。 5、投标单位承诺在设备需要维修时6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得 3 分。 6、据投标文件是否编排有序、装订整齐、内容详实,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制作目录和页码等情况酌情给分(0-2分)。 | ||
政策加分 (5 分) | 1、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和黔财采﹝2017﹞6 号文件规定,投标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为少数民族地区(□云南□贵州□青海)所产产品,总分基础上加 3分。 2、根据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42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 |
总分=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政策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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