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榕江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 榕江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2、项目编号:GZZD-GK-2019-005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19年3月日至2019年3月日
4、采购预算: 12,112,500.00元
5、最高限价: 12,112,500.00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榕江县政府采购申报表
7、采购单位名称:榕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项目联系人:金忠诚
联系电话: 18386640886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致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鹏
联系电话:18386688197
9、供应商资格条件: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基本条件;
9.2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认定(开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质审查):
9.2.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2.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2.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截图。
第二部分 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
1.榕江县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
2.榕江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3.榕江县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
4.榕江县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建设 |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榕江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
序号 | 模块类别 | 项目内容 | 建设内容 | 建设要求 | 资金预算(万元) | 项目运营 |
(一) | 榕江县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 1、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打造 | 通过挖掘、整合全县的特色、优质产品资源打造供应体系,推动、农业合作社及企业“触网”实现网上销售。提高产品产量和规模,打造特色产品品牌。依托榕江的优势产业资源,实施特色产品线上线下名牌振兴战略,鼓励企业往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大力培育榕江地标产品,重点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葛根、锡利贡米、小香鸡、脐橙、银饰、刺绣等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对农特产品形态、深加工、产品包装进行升级,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美观度,将榕江特色产品转换成网络商品,销往全国,名满天下。 | 1.在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产品分拣、包装、预冷、初加工等基础设施。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网络营销策划等增值服务。摸底全县适网农村资源分布情况,并形成报告。 2.通过标准化分级包装设计等重点打造15款以上农特产品,并上线推广销售。 3.规划布局我县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开办第三方电商平台扶贫销售专区及特色馆、社交电商平台、直播平台三个以上等展销我县优质农产品及文创产品金额300万元以上,推动全县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35%以上。 | 191.25 | |
2、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 以“政府+运营服务商+网络平台”的运营模式,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溯源等综合服务建设。搭建专业的溯源体系,链接产地信息、检测报告等实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对辖区内农产品基本情况、生产销售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完善农产品流通标准。 | 1.建设我县农产品溯源体系,且重点围绕“三品一标”对所开发的15款以上产品做到可追溯; 2.新建1个农产品快速检测中心严格根据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分选和包装,将符合质量和分级标准的商品贴标进行销售。 3.制定我县电商产品标准化体系; 4.成立运营团队开展电商供应链体系运营工作; | 195 | |||
3、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用推广 | 以“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为打造重点,应用推广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重点区域提高榕江特色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初步建立榕江的超级用户群体。 | 基于榕江县良好生态环境,扎实做好城市品牌打造和产品口碑宣传,实现城市价值和产品价值的双重提升。在北京,广州、杭州、深圳、上海等主要城市举办至少3场品牌形象发布会;在省级电视频道专题展播3次以上; | 180 | |||
4、电子商务精准扶贫 | 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推进扶贫开发与电商发展相融合,把电子商务新型业态引入到扶贫开发工作中,指导电商扶贫具体政策,建立协调推进机制。重点提升贫困乡、村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引导贫困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推动扶贫产品进行网络销售,帮助贫困农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提高贫困户增收致富能力。建立2个精准扶贫示范村,策划和开发“一村一品”塑造至少2个村农产品品牌;每年线上线下组织不少于2场的电商精准扶贫活动。 | 1.建设2个精准扶贫示范村。通过实地考察,将地域优势与市场需求结合,每个示范村严选1款村级产品作为品牌重点培养对象,同时设计品牌logo,规范品牌形象和使用标准,形成品牌影响力,并通过产业形象视频拍摄、品牌发布会、人才培训等方式带动村级农业产业发展,实现“消薄”和“脱贫”工作。 2.扶贫产品推广。加入贵州绿色农产品公共识别系统、贵州省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应用。 3.开展2个精准扶贫示范村电商带头人行动,加强贫困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培养,依托电子商务带头人为贫困户提供全方位电商服务,推动每个村至少有2个电子商务带头人与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本村50%贫困户增收。 4.通过在主要城市线上线下不断的开展电商精准扶贫对接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榕货出山,电商精准扶贫,每年组织不少于2场的电商精准扶贫活动。 | 120 | |||
(二) | 榕江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1、榕江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 对采购方指定场地进行功能布局调整及装修改造,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可提供:培训、初创企业孵化、运营服务、数据收集、产品展销服务体验、业务洽谈、技术支持等功能,使县域电子商务形成抱团合力、区域特品对接、品牌建设、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点和优势。根据需要可设置视觉营销中心、产品中心、培训中心、单品管理中心、孵化中心、质量追溯中心、客服中心、O2O展示中心、一站式创业服务场所、数据采集统计等子中心功能建设等(不含土建)。 | 各功能区域硬件配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必备硬件)根据方案要求发挥服务中心各项服务功能,在原有的基础上配置50台笔记本电脑及础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相关软件等软件设施。门头标识牌设计特征醒目,应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榕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字样。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相关建设内容、中心服务范围、规范等上墙。 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所采购设施设备等,应纳入榕江县国资委固定资产范畴。 | 40 | |
2、榕江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 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功能,还应根据实际提供县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等特色增值服务内容;应设立服务前台、产品展示区和线上体验区,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负责为县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具备电子商务资讯、电子商务(远程)培训和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展示等功能,预留和开放接口,能接入省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整合本地电商资源,做好产品梳理、安全追溯、产品认证、品牌培育、营销推广等工作,促进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当地农村生产、加工、流通等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培训电商协会等行业组织,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等体系,推动县域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等相关工作。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体系,保障农村电商健康发展。 | 1.承担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的日常维护及财产安全管理、独立承担公共服务中心的房租、水、电、网络、办公耗材等费用,按照运营中心设置的业务模块开展公共性服务。 2.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包括提供法律、财务、融资、物业、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技术支持、宣传推广、管理咨询服务、代运营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3.配置不少于8名具备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验专职人员,确保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确保服务资源有保证、服务质量有保障、服务机制有效率。 4.配置可供一次培训50人左右的培训场地,30人以上的实训场地、不少于5家企业入驻的孵化场地,让有意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企业、农户等市场主体能在公共服务中心找到所需的相应服务。 5.项目建设期内,累计服务县域内各类企业(合作社、个体、微商)100 家以上;代办相关证照不少于50家。接受服务的各类企业不能和负责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的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等管理关系。 6.承担县级电商自媒体的搭建和运管,负责“榕江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维护、推广工作,通过至少“一周一稿、一月一报”的形式加大本地电商发展宣传及时发布榕江县电商相关政策和活动信息。 7.承担县级大单品的网上销售、承担县级传统企业的改造、承担镇村电商服务网点的业务拓展与管理、每两月组织1次全县电商沙龙或外出会展交流活动,举办不少于2次专项扶贫公益活动,活动形式结合帮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交流、资助、对接资源和信息等。 | 180 | |||
3、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 | 依托农家店、供销社农资店、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银行等网点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行政村服务站点覆盖率和贫困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整合升级村级服务站102个,新建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50个以上,服务站点门头应统一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榕江县XX乡(镇)XX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字样。电子商务服务站统一门头和功能说明,配备电脑、打印机、POS机及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通过对站长进行系统培训,为农村居民提供工业品、消费品、农资农具的网络代购服务,农产品网络代销服务,代缴费、预定车(机)票、旅游查询、送货上门、站点自提、网络支付、小额贷款等便民服务。充分借助电子商务服务站,定期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各类信息。 | 1.根据要求新建设50个以上村级电商服务站,门头建设特征醒目,统一形象设计和店铺标识。 2.指导全县村级电商服务站运营,全年运营天数不低于 300 天,每月每站网销金额达1500 元以上。 3.组织服务站参加举行的各种展销、网销活动,并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对外发布销售信息,推介和帮助当地青年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营造电商氛围,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功能,行业相关资讯,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 4.指导服务站开展生活缴费,快递收发、代买代卖、农资销售、技术指导、金融等服务,并提营业台账记录。 5.项目所有采购的软硬件设备,必须执行《榕江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造册,并在实物上用永久性固定标识编码标记。 6.中标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运营培训专项账户,接受绩效评价、专项财务审计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 80 | |||
(三) | 榕江县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 开展电商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服务水平和赢利能力;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合作社等培训,大力培育供应商、服务商、服务站等农村电商主体的应用能力;开展各级党政干部的培训,提高其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决策和指导能力。选择培训质量高、信誉好、有经验且具有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和电商企业进行电商培训,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加强培训跟踪,确保培训实效,推动不少于200户主体电商创业成功。 | 1.培训工作按内容要求分级、分类、分层次、分阶段进行。 2.培训实施实行备案管理。培训报备资料要具有培训总体方案,满足不同学员层级要求,并实时提供详细的培训内容、时间安排表、授课通知、讲师的基本情况和简要培训大纲、培训人员签名册;对于每月培训场次、人数、培训学员满意度等都要做好规划,并严格执行。 3.供应商讲师团成员必须包括:从事互联网以及电子商务相关领域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领域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定点培训机构从事商业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教学的教师等。讲师团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发适用于当地的个性化教材等。 4.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长效服务机制,跟踪学员创就业情况,特别是贫困户学员的培训效果,定期回访和指导受训学员,并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服务,形成长效服务机制,确保培训实效,建立商南县电商人才信息库。 5.供应商对培训课程建立在线免费学习平台,具备在线提问交流、互动问答,课程回放学习等功能,及时完成线下培训与在线课程的同步更新,设置在线学习知识库。 6.严格挑选讲师及工作人员,制定完善工作监督与考核机制。同时制定培训管理制度、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后续能落实到位。 7.接受学员及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培训服务,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服务履行情况,每次培训组织学员对培训效果开展满意度测评,每期培训完成后及时在媒体网络上发布相关报道。 8.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计划,需在培训完成对学员进行考核,检验培训效果。 9.对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搜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确保资料齐全、规范。 10.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加强培训跟踪,确保培训实效,推动不少于200户主体电商创业成功。 | 180 | |
(四) | 榕江县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建设 | 电商扶贫数据库、电子商务统计数据库 | 建立电商扶贫数据库、电子商务统计数据库、农业主体数据库及典型企业库等,要求统一和规范统计口径。 | 统一和规范统计口径,建立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建立电商扶贫数据库、电子商务统计数据库、农业主体数据库以及典型企业库等。根据示范县要求,做好全县电子商务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完成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对接,及时填好“贵州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平台”、“贵州农商互联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贵州冷链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定期收集电商扶贫信息,案例,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情况,完成示范县信息统计验收材料准备工作。 | 45 | |
农业主体数据库、典型企业库 |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
本次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谈判结束后由评审小组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内容的供应商中依据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和提供的材料规格、技术指标、供应方案、技术支持能力、企业资信业绩、承诺材料质量、承诺交货日期、承诺合同条件、承诺售后服务等各方面,对以上各项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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