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丹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本次采购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①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内参与其他项目的资信证明均可;如为新成立公司需提供情况说明,证明无财务往来等情况);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为有效机关开具的说明。如未能开具到,可提供开标之日前近一年内任一月的税票及社保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可;如为新成立公司需提供情况说明,证明情况;如使用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情况说明,证明情况);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⑥法定代表人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派遣一名专业维护技术人员常驻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对设备进行维护。

2、 当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接到业主方或环保局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后,乙方人员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故障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修复处理完成,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时,应启动非正常期人工采样监测报送数据或安装备用检测仪器。注:应尽快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故障发生时如因供应商拖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当相关环保部门进行常规或临时检查及监测时,接到业主方或环保局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后,乙方人员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配合业主方及环保部门的工作。

4、一台设备一年内不能出现故障超过24小时内未恢复正常情况3次以上,若超过3次以上,则甲方可相应扣除乙方运维的该台设备运维费,且乙方必须对该台设备无偿继续进行运维直至该年度结束。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季度付款(具体付款事宜,合同约定)

4、服务履约时间及付款时间:

5、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运维单位负责丹寨县城镇污水处理在线监控设备运维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传输数据。运维单位上传的数据在保证其真实性的情况下,实时与黔东南州水质检测中心收集数据进行对比,上传数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的,每季度月末30天内按季度支付年费用的25%;若上传数据多次误差较大的,季度付款时将按照实际情况对其运营费进行减免。

四、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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