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叫中心设备采购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呼叫中心设备采购采购

2、项目编号:GZZJ竞2015-175

3、采购预算:15050000元(壹仟伍佰零伍万元整)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 下午09:30

6、采购内容简要:名称:电脑一体机,5000台;专用电话耳机座机:5000台。

二、项目废标情况

该项目于2015年12月16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于2015年12月24日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中标结果已在网上公示。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花溪区财政局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天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相关资质及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核,发现以下两点的问题:

1、项目招标文件初步审查表中的资格性检查第一条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贵州天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未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仅能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为复印件,检察机关在函中注明了“复印件无效”,所以该证件无效。

2、我局针对该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发函至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证,查证结果为:

一、贵州天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未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贵州天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曾于2015年11月16日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就翁安县城违停车辆智能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开具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南检预查[2015]5194号),该公司标书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是针对“呼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开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天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花溪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花溪区财政局

2016年01月18日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caigou/qita-caigou/585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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