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顺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耗材及相关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入场环节终止情况说明
我单位贵州宣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实施的“2021年安顺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耗材及相关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第十四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经安顺市采购办与安顺市公安局同意,现需要更改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故申请终止本项目的入场注册。
特此说明
贵州宣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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