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康复物资采购
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供应商:
我中心组织的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康复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BJZC-2014-078号),因采购人提出更改部分招标参数,征得相关专家同意,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附件4辅助器具采购需求更改如下:
序号 |
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 |
采购数 |
1 |
儿童助行架 |
1.1规格:外形尺寸(mm):660×550×520; 1.2材料说明:购置合格的铝管等有关铝材、高级滑轮、各种塑件及紧固件等; 1.3通用要求: 1.3.1儿童使用的产品必须注意安全性,产品要有足够的稳定度,零件不易脱落,人体可触及部位不得有毛刺、刃口或尖角,连接部分突出处应有防刮处理; 1.3.2金属件要求:金属表面加工无毛刺、锐角和机械损伤,焊接件光滑平整、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烧穿等。电镀件及涂层色泽均匀,无露底、起泡、流挂,无明显损伤烧伤等,所有可触及的管端应有部件或管塞封住; *1.4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开标之日起前12个月内由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文件。 |
70 |
2 |
儿童站立架 |
1.1产品适合7岁以下儿童使用,直立式或前倾式站立架,桌面高度应可调整,整体可拆装折叠,带脚轮,可移动。护胸、护腹、护腿设计合理; 1.2外形尺寸(mm):860×660×(800~900); 1.3倾斜角度:0°~40°; 1.4最大载荷:75kg; 1.5通用要求: 1.5.1儿童使用的产品必须注意安全性,产品要有足够的稳定度,零件不易脱落,人体可触及部位不得有毛刺、刃口或尖角,连接部分突出处应有防刮处理; 1.5.2金属件要求:金属表面加工无毛刺、锐角和机械损伤,焊接件光滑平整、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烧穿等。电镀件及涂层色泽均匀,无露底、起泡、流挂,无明显损伤烧伤等。所有可触及的管端应有部件或管塞封住; 1.5.3皮革制品要求:皮革或人造革软包面料色泽一致无伤残、污迹,易于清洁不渗水,填充物充盈饱满无破损,边缘整齐,缝边牢固; 1.5.4木制品要求:木制件要求结合牢固,加工表面不得有明显崩茬和刀痕,无虫眼、节疤、裂纹和明显的色差; 1.5.5漆面要求:木桌漆膜平滑、光亮、牢固,桌面无堆漆、起泡、皱纹、泛白及影响美观的补漆、擦毛和流痕; *1.6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开标之日起前12个月内由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文件。 |
60 |
3 |
脑瘫儿童坐姿矫正椅 |
1.1外形尺寸(mm):680×550×500; 1.2通用要求: 1.2.1儿童使用的产品必须注意安全性,产品要有足够的稳定度,零件不易脱落,人体可触及部位不得有毛刺、刃口或尖角,连接部分突出处应有防刮处理; 1.2.2金属件要求:金属表面加工无毛刺、锐角和机械损伤,焊接件光滑平整、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烧穿等。电镀件及涂层色泽均匀,无露底、起泡、流挂,无明显损伤烧伤等。所有可触及的管端应有部件或管塞封住; 1.2.3皮革制品要求:皮革或人造革软包面料色泽一致无伤残、污迹,易于清洁不渗水,填充物充盈饱满无破损,边缘整齐,缝边牢固; 1.2.4木制品要求:木制件要求结合牢固,加工表面不得有明显崩茬和刀痕,无虫眼、节疤、裂纹和明显的色差; 1.2.5漆面要求:木质表面优质清漆,漆膜平滑、光亮、牢固,桌面无堆漆、起泡、皱纹、泛白及影响美观的补漆、擦毛和流痕; *1.3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开标之日起前12个月内由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文件。 |
60 |
4 |
脑瘫儿童轮椅 |
1.1外形尺寸(mm):920×440×1045; 1.2最大载荷:70kg; 1.3通用要求 1.3.1车架:轮椅车架由铝管通过氩弧焊焊接组合成型,且经过热处理提高强度,安全性能好;车架为可折叠结构,运输、储存方便。脚踏:轮椅配有脚踏板,脚踏板高度可调节,且为可翻起结构,且方便使用者上下轮椅; 1.3.2座椅角度调节:座位架和靠背架由可控气弹簧和滑杆支撑,通过开关控制气弹簧长度可调节座位架角度,座垫与地面后倾角度调节范围约为0~30°;座位与靠背角度调节范围约为95~150°; *1.3.3座椅:座椅采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座椅支架的材料为无毒、无污染塑料,无过敏成分,安全、强度高、质量轻;表面由高级透气布料包裹,舒适、安全可靠;座椅配有安全带,安全带上面肩部和腹部的位置有海绵垫,长时间使用时可保持其舒适性;枕头可调节高度; 1.3.4刹车:使用简单,助推者只需在推轮椅的位置轻轻踩下刹车控制杆便能驻停轮椅; 1.3.5防倾装置:轮椅配防倾翻支架,可防止轮椅出现向后倾翻的危险; 1.3.6餐板:轮椅可配装餐板供用餐使用; 1.3.7适用范围:适合1岁到7岁儿童使用; *1.4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开标之日起前12个月内由国家康复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文件。 |
60 |
二、本项目采购清单更改如下:
序号 |
类别 |
品名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辅助 器具 |
儿童助行架 |
辆 |
70 |
请将每项设备于2014年6月27日9:30时前提交样品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室以供评审,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不予退还,将作为供货验收依据之一。 |
儿童站立架 |
辆 |
60 |
|||
脑瘫儿童坐姿矫正椅 |
辆 |
60 |
|||
脑瘫儿童轮椅 |
辆 |
60 |
|||
2 |
助视器 |
4.3寸手持电子助视器 |
台 |
170 |
|
指环式单筒望远镜 |
台 |
50 |
|||
中距离眼镜式助视器 |
台 |
100 |
|||
手持式多功能放大镜 |
台 |
50 |
|||
胸挂式放大镜 |
台 |
50 |
|||
滤光镜 |
台 |
100 |
|||
听书机 |
台 |
100 |
|||
盲人写字板 |
块 |
20 |
|||
盲杖 |
根 |
50 |
|||
盲用手表 |
块 |
100 |
|||
盲人专用电话 |
台 |
100 |
|||
3 |
助听器 |
助听器 |
台 |
225 |
三、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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