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服装采购变更公告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阳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委托,就贵阳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服装采购进行采购,已于2014年08月01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阳市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因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修正等原因原因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贵阳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服装采购

原招标项目编号:GYZPRE-2014-2-163G公(A0708)

原公告日期:2014年08月01日

原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阳市政府采购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二、更正信息:

一、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中不得提供“同类产品”业绩资料,应提供“同类同等级产品”的业绩资料。现就“同类同等级产品”业绩资料明确定义:须提供窗口行业工作服类似金额及数量(须等于或大于)业绩资料。 二、 原:合同签订量衣完毕后20天内供货完毕。 修改为:合同签订量衣完毕后30天内供货完毕。 三、 原:外地投标单位须在贵阳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修改为:外地投标单位须在贵阳具有经注册或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 四、 投标时请提供所有投标产品样品一套。 五、 投标产品面料修改为: 名称 面料详情 冬装外套(大衣) 30﹪羊绒∕70﹪羊毛、克重450克∕米春秋西服 70﹪毛∕10﹪蚕丝蛋白∕19.5%涤∕0.5导电纤维、100支纱∕2、克重280克∕米 女士夏裙 50﹪毛∕40﹪涤∕10%竹炭纤维、100支纱∕2、克重270克∕米 男女长袖衬衫 100%棉(液氨免烫);100支纱;克重180克∕米男女短袖衬衫 100%棉(液氨免烫);100支纱;克重180克∕米 六、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1.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2.中标供应商在本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传真/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4.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以上1条和2条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注:本项目货物类招标收取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黔价房〔2011〕69号文(按差额累进法计算)项目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及以下 1.48% 1.48% 0.98% 100-500万元 1.08% 0.78% 0.68% 500-1000万元 0.78% 0.43% 0.53% 1000-5000万元 0.48% 0.23% 0.33% 5000万元-1亿元 0.23% 0.08% 0.18% 1-5亿元 0.045% 0.045% 0.04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例:货物招标中标金额630万的中标服务费计算(单位:万元) 100X1.48%+(500-100)X1.08%+(630-500)X0.78%= 6.814万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

联系人:陈继红

联系电话:0851-798795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09、10号窗口(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

联系人:王春

电话/传真:/0851-4839727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08月08日

温馨提示:
根据《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场内交易流程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5月1日起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在中心举行的政府采购活动,为不影响您在上述时限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及时到我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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