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及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PPP(BOT+EPC)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NO.001
各投标申请人: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及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PPP(BOT+EPC)采购项目资格预审(项目编号:93-ZC2018-7-001号),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附表三: 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原文件:
回复意见:我单位同意(或不同意)参加(项目名称)竞争。
(加盖社会资本公章)
现修改为:
回复意见:我单位同意(或不同意)参加(项目名称)竞争。
(加盖社会资本公章,社会资本如是联合体,只需牵头人盖章)
二、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原文件:
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招标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计负责人附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招标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现修改为:
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招标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计负责人附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招标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是联合体,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提供。)
涉及以上内容均做更正,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申请人重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此次更正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变更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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