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澄清公告

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澄清 公 告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代理招标的《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项目于2016年12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该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第1页

原文件:

(1)毕节市境内按流域面积50km2至300km2或河长10km以上的河流或

河段,划定地表功能区划(2015~2030年)

(3)毕节市地表水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年)。

修改为:

(1)毕节市境内按流域面积50km2至300km2或河长10km以上的河流或

河段,划定水功能区划(2015~2030年)

(3)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年)。

  1. 原招标文件第3页

原文件:

(1)毕节市境内按流域面积50km2至300km2或河长10km以上的河流或

河段,划定地表水功能区划(2015~2030年)

(3)毕节市地表水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年)。

修改为:

(1)毕节市境内按流域面积50km2至300km2或河长10km以上的河流或

河段,划定水功能区划(2015~2030年)

(3)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年)。

三、原招标文件第21页:编制内容

原文件:

(1)毕节市境内按流域面积50km2以上或河长10km以上的河流或河段,划定地表水功能区划(2015~2030年)

(3)毕节市地表水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年)。

修改为:

(1)毕节市境内按流域面积50km2以上或河长10km以上的河流或河段,划定水功能区划(2015~2030年)

  1. 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年)。

四、原招标文件第39页倒数第5行:

原文件:为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对水量-水质-水生态一体化管理、主要河段水功能区达标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拟开展《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确定未来一段时期毕节市地表水水资源重点保护目标、任务与主要措施,为毕节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修改为:

为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对水量-水质-水生态一体化管理、主要河段水功能区达标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拟开展《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确定未来一段时期毕节市水资源重点保护目标、任务与主要措施,为毕节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五、原招标文件第41、42页;

原文件;

5.1 工作内容

1、毕节市地表水功能区划(2015~2030年)报告1份;

(1)划定毕节市50km2至300km2的或者河长10km以上河流水功能区,成果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水功能区划,核定各条河流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毕节市50km2至300km2河流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成果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主管部门共同审批。

(前两项的现状水质报告中必须要包括丰、平、枯三季的水质报告)

2、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5~2030年)报告1份。

(1)、编制《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以现有毕节市、毕节市各县(区)《水资源综合规划》、《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毕节市50km2至300km2水功能区划》以及《毕节市50km2至300km2河流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等相关成果为基础,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分析评价我市水资源状况及水环境变化状况,结合毕节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水资源保护新要求,总结分析水资源保护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以及我市各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提出毕节市水资源保护总体布局;完善污染物入河量控制方案,开展生态基流及敏感生态需水研究;突出工程措施在水资源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拟定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工程、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工程、生态需水保障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提出地下水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监测规划,以及水资源保护管理等非工程措施;提出规划措施投资、规划实施意见,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同时结合毕节市地域特点选取重点流域或区域提出水资源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作为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试点,发挥水资源保护措施的示范引领作用。

修改为:

5.1 工作内容

(1)划定毕节市50km2至300km2的或者河长10km以上河流水功能区,成果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水功能区划,核定各条河流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毕节市50km2至300km2河流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成果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主管部门共同审批。

(前两项的现状水质报告中必须要包括丰、平、枯三季的水质报告)

  1. 、编制《毕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以现有毕节市、毕节市各县(区)《水资源综合规划》、《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毕节市50km2至300km2水功能区划》以及《毕节市50km2至300km2河流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等相关成果为基础,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分析评价我市水资源状况及水环境变化状况,结合毕节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水资源保护新要求,总结分析水资源保护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以及我市各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提出毕节市水资源保护总体布局;完善污染物入河量控制方案,开展生态基流及敏感生态需水研究;突出工程措施在水资源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拟定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工程、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工程、生态需水保障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提出地下水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监测规划,以及水资源保护管理等非工程措施;提出规划措施投资、规划实施意见,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同时结合毕节市地域特点选取重点流域或区域提出水资源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作为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试点,发挥水资源保护措施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原招标文件第42页:

原文件:

5.2 总体思路:

地表水功能区划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河流开发利用及水环境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水域功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基于贵州省/毕节市水资源相关规划的结果,并协调毕节市相关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成果,进一步调研收集毕节市相关规划资料,分析评价其水资源状况及水环境变化状况,结合毕节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水资源保护新要求,制定毕节市地表水功能区划。

修改为:

5.2 总体思路:

水功能区划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河流开发利用及水环境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水域功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基于贵州省/毕节市水资源相关规划的结果,并协调毕节市相关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成果,进一步调研收集毕节市相关规划资料,分析评价其水资源状况及水环境变化状况,结合毕节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水资源保护新要求,制定毕节市水功能区划。

特此通知

毕节市水务局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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