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评定程序、方法及标准 三、评定(分)标准 1.人员配备 |
新增 |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厂家在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得5分;配备工程师数量≥5名得3分,每增加一名加1分,得5分。(提供工程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2 |
第四章评定程序、方法及标准 2.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评价 |
(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条款的得45分。(2)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任意一条“▲”条款存在负偏离,在45分的基础上,扣减1分/条,以此类推,直至扣减到0分为止。(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一般条款(非标注“▲”)存在负偏离不得超过 30 条。注:以投标文件中技术偏离表为评审依据及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为佐证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佐证资料的条款而未提供佐证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作“负偏离”评分。 |
(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条款的得45分。(2)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任意一条“▲”条款存在负偏离,在45分的基础上,扣减3分/条,以此类推,直至扣减到0分为止。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一般条款(非标注“▲”)存在负偏离,在45分的基础上,扣减1分/条,以此类推,直至扣减到0分为止。注:以投标文件中技术偏离表为评审依据及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为佐证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佐证资料的条款而未提供佐证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作“负偏离”评分。 |
3 |
第四章评定程序、方法及标准 三、评定(分)标准 3.1业绩评价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介入用彩超)类似业绩进行评价: 提供 1 份业绩得 3 分,满分 15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合同不限于投标供应商自身销售业绩,产品厂家与供应商自身业绩均认可)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介入用彩超)类似业绩进行评价:提供1份业绩得1分,满分5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合同不限于投标供应商自身销售业绩,产品厂家与供应商自身业绩均认可) |
4 |
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1.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全部采购货物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安装到需方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内全部采购货物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安装到需方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