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新增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招标文件》更正通知

遵义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新增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招标文件》更正通知

1、删除《招标文件》第10页第五款5.1第(7)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十二条的说明及承诺”。

2、删除《招标文件》第27页“格式7:对应《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十二条的说明及承诺”。

3、《招标文件》第12页第五款5.1第(21)条更正为“诚信经营承诺书【投标人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没有因不诚信经营或有失信记录被行业管理实施过行政处罚的承诺】”。

4、《招标文件》第12页第五款5.1第(22)条更正为“特别承诺【投标人为本项目优质服务提出的高于《营运服务承诺书》、《经营管理承诺书》承诺内容的措施和承诺】”。

5、《招标文件》第12页第五款5.1增加第(23)条“表彰、奖励【投标人2010年以来(2010年元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文件或证书资料。提供复印件】“。

6、《招标文件》第32页格式12:更正为“证明投标人具有达到汽车整车维修保养企业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自有的出具:具有达到或高于汽车维修二类企业(GB/T16739-2004)标准的证明材料;②如不具备汽车维修资质,须提供与达到或高于汽车维修二类企业(GB/T16739-2004)标准的汽车维修企业签订的合作合同或委托维修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不晚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合同有效期不早于2018年12月31日;③上述维修场地外观及设施设备实景图片。】”。

7、《招标文件》第33页格式13:更正为“企业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有企业工会、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财务统计等管理机构或部门组成情况以及相关人员情况;【包含但不限于:①成立企业工会、中共基层党组织的批复文件或证明确有该组织的相关材料复印件。②企业管理机构设置文件以及设施设备实景图片;③相关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上岗证书、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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