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供应商:
我中心组织的关于毕节市市级2015 -2016年度政府采购日常办公设备类协议供应商采购(编号BJZC-2015-057号),根据采购人意见现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1章“1.5.2 必须是具有标的物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有毕节市内办理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更改为“1.5.2 必须是具有标的物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有毕节市内办理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有毕节市内办理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招标文件第3章3.4.2资格文件 “A.标的物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有毕节市内办理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更改为“A.标的物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有毕节市内办理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标的物经营资格的自然人有毕节市内办理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11月20日下午17:30,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11月23日上午10:30,解密时间延期至2015年11月23日上午10:50前。
4、请各报名供应商登录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采购文件(毕节市市级2015 -2016年度政府采购日常办公设备类协议供应商采购 (第三次))pdf.pdf
修改采购文件( 毕节市市级2015 -2016年度政府采购日常办公设备类协议供应商采购 (第三次) )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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