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中心现对 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多媒体设备采购 项 目(招标编号: BJZC-2012-016 号)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作如下更改:
招标公告 1.5.2 、 3.4.2 中“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毕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备案登记证明”更改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即毕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备案登记证明非必备资格。招标文件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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