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金泉湖水厂输水管道安装工程主要材材及设备采购项目(B包)招标公告及文件更正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有同类产品生产销售经验。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4.满足采购要求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所授权的阀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如是代理商或销售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不提供),经销商、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在近三年具有同类业绩不少于5个,总业绩不低于3000万元。
二、报名时间延至2015年7月30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三、招标文件更正:1.招标文件P22页“评分表及评分标准”第2技术部分,第3条:“承诺提供阀门、阀体材质为不锈钢得12分,承诺阀门、阀体材质为铜得8分,承诺阀门、阀体材质为铸钢得4分,不承诺得0分”
修改为:“承诺提供阀门、阀体材质为不锈钢得12分,承诺阀门、阀体材质为球铁或铸钢得10分,不承诺得0分”。
招标人:凯里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阳卓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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