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勒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小坝实验室工作台柜空调和洁净设备设施项目(A包)《招标文件》更改通知
一、招标公告中“1.5.4”条删除;
二、招标公告中“1.5.5”条更改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议的持法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招标公告中“1.5.6”条更改为:投标供应商不是台面生产厂家的,供应商应出具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量保证书(见:《用户需求》2.2产品的材质要求2.2.1实验台);
四、招标文件中“3.2.4”条删除;
五、招标公告中“1.8.1”条更改为: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10:00时;
六、招标公告中“1.8.3”条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上午10:0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中“1.9.2”条“联系人”更改为:冯路、曹天伟,
“联系电话”更改为:0857-891811115685731023
八、招标文件中“敬告”第1点中“吊装”删除;
九、招标文件中“3.2.5”条更改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议的持法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十、招标文件中“3.2.6”条更改为:投标供应商不是台面生产厂家的,供应商应出具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量保证书(见:《用户需求》2.2产品的材质要求2.2.1实验台);
十一、招标文件中“3.4.2”条第1款第(1)点更改为:资质文件(资格审查项);
十二、招标文件中“3.4.2”条第1款第(1)点第B项更改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议的持法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十三、招标文件中“3.4.2”条第1款第(1)点第D项删除;
十四、招标文件中“3.4.2”条第1款第(1)点第E项更改为:投标供应商不是台面生产厂家的,供应商应出具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量保证书(见:《用户需求》2.2产品的材质要求2.2.1实验台);
十五、招标文件中“3.4.2”条第1款第(1)点第G项更改为:交纳投标保证金证明(附复印件)。
十六、招标文件中“3.4.2”条第1款第(2)点第B项第2)小点更改为:技术偏离说明表: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与标的物要求比较必须是无偏离或正偏离(符合性审查项);
十七、招标文件中“3.4.2”条第1款第(2)点第B项第4)小点删除;
十八、招标文件中“3.4.2”条第1款第(2)点第C项更改为:安装调式方案:基本内容包括本次采购项目中货物的安装、施工、调试方案等;
十九、招标文件中“5.5.1”更改为:资格性审查:投标供应商提供《技术与商务标投标书》,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二十、招标文件中“5.6.2”更改为:所有投标供应商和评标小组、监督部门代表、采购单位代表进入会场,主持人公布各投标供应商的技术与商务分;
二十一、招标文件中“5.7.1”更改为:投标供应商提供《技术与商务标投标书》,工作人员按序展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书》并报出其投标总报价;
二十二、招标文件中“6.1.1”(图表内)第1项“评分说明”更改为:供应商没有提供其所报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以加盖公章的使用说明书或详细说明产品技术性能的文件为准)的,本项为0分。所报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础分16分(以加盖公章的使用说明书或详细说明产品技术性能的文件为准),每有1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注明优于的原因)加0.2分,最高加2分;“备注”增加:当参数指标出现负偏离时,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十三、招标文件中“6.1.1”(图表内)第2项更改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应材料评0-2分。
招标人: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贵州科勒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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