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国土资源局采购土地估价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1、项目名称:遵义市国土资源局采购土地估价服务项目
- 2、原项目名称:遵义市国土资源局采购土地估价服务项目
- 3、项目编号:GXZY2016-335
- 4、项目序列号:GXZY2016-335
- 5、项目联系人:陈黔
- 6、项目联系电话:0851-28970480
-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8、首次公告日期:2016-09-06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第5页):“(二)、服务采购预算 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按7折作为付费标准。评估地价计费基数按如下方式确定:1、土地出让评估,以通过评估报告备案并经遵义市国土资源局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地价(不含在地价基础上另加的轨道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等价额)为准。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流拍、流挂的,免收土地评估费。2、其他目的的评估,以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及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的评估报告确定的地价为准。所有入库单位的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按7折作为付费标准。” 调整为“(二)、服务采购预算 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作为付费标准。评估地价计费基数按如下方式确定:1、土地出让评估,以通过评估报告备案并经遵义市国土资源局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地价(不含在地价基础上另加的轨道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等价额)为准。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流拍、流挂的,免收土地评估费。2、其他目的的评估,以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及遵义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后的评估报告确定的地价为准。所有入库单位的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作为付费标准。” 调整此项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附表中第3条款《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保持一致;其余事项不变。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 11、ppp项目:否
- 12、采购人名称:遵义市国土资源局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写字楼11栋15楼1510号
- 项目联系人:陈黔
- 联系电话:0851-28970480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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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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