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节市精神病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毕节市精神病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93-ZC2017-1-001号,现对招标公告1.75-1.77作以下修改,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收到通知后按修改后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原文:
1.7.5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3月1日17:30时前从其基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1.7.6保证金绑定:供应商上必须于2017年3月1日17:30时前将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上传《响应文件》。
1.7.7开户信息:
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账号:17710121050000418;
修改为:
1.7.5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3月1日17:30时前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标书费接受公司基本帐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2017年3月1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2017年3月1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6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帐户名称、账号、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帐,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1.7.7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请给予谅解为谢。
特此通知!
招标人:毕节市精神病院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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