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东南州审计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增加)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函
各投标供应商:
现将“黔东南州审计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增加)采购”采购项目编号:ZLJ201701040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第二点评标标准作如下修改:
评标标准原A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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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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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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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累计收入 600 万得 1分,每增加 100 万加 0.5 分,本项最高得分2 分。
(省内企业需提供公司经审计的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省外企业需提供贵州分公司经审计的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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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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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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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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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累计收入 600 万得 1分,每增加 100 万加 0.5 分,本项最高得分2 分。
(省内企业需提供公司经审计的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省外企业需提供贵州分公司经审计的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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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A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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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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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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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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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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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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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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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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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与此变更不一致的以此变更为准,报名时间、磋商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按此通知做好磋商准备。
采购人(盖章):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审计局
监督单位(盖章):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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