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贵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2、原项目名称:贵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3、项目编号:GZZH-2020-0401
4、项目序列号:2020-ZFCG-0309
5、项目联系人:李彬
6、项目联系电话:李彬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7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现将贵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1)、采购文件第9页保洁人员要求中内容原:“3、中标商提供的保洁人员应持健康证、身份证及公安部门政审证明。” 现更改为:“3、中标商提供的保洁人员应持健康证、身份证。” (2)、采购文件第9页保安人员要求中内容原:“2、中标商提供的保安人员自觉遵守法规和管理规定,无不良记录,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调度,男性,年龄在35—50岁,初中及以上文化,身高要求及身体素质条件符合服务对象(精神病患者)性质。” 现更改为:“2、中标商提供的保安人员自觉遵守法规和管理规定,无不良记录,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调度,男性,年龄在35—50岁,初中及以上文化,身高要求及身体素质条件符合服务对象(精神病医院)性质。” (3)、采购文件第9页保安人员要求中内容原:“3、中标商提供的保安人员应持健康证、身份证、上岗证及公安部门政审证明。” 现更改为:“3、中标商提供的保安人员应持健康证、身份证、上岗证。” (4)、采购文件第16页评分表报价分中内容原:“(本项目岗位人员配置不得少于43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标准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改为:“(本项目岗位人员配置不得少于14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标准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变更内容为实质性变更,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09:30时,根据法律法规满足开标时间要求,本项目不延期。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否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精神病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中恒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花果园贵阳国际中心3号A座32层
项目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13308504986
附件:

贵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0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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