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 PPP 项目(一期)社会资本方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C212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 PPP 项目(一期)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资格预审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WHC21235 | 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 | ①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成立不足3个月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八、承诺书”)。 ②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一项税种均可)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成立不足3个月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八、承诺书”)。 | ①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成立不足1个月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八、承诺书”)。 ②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任意一项税种均可)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成立不足1个月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八、承诺书”)。 |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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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赤水市文化旅游局
地 址:赤水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851-22028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成
项目联系方式:13985019172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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