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项目名称:麻江县谷硐镇中心卫生院县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原公告项目名称:麻江县谷硐镇中心卫生院县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qdnzfcg20220615015
项目序列号:qdnzfcg2022061501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本项目《麻江县谷硐镇中心卫生院县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之前因招标文件修订审核原因已暂停招标,现最终稿招标文件已修订审核完毕,特此公告恢复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详见招标文件):1、恢复招标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6日13时20分。2、恢复招标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13时20分。3、招标文件内评分办法商务评分修改为:类似业绩:提供供应商近2年内与本次所投产品(其中之一)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累计相加,最高得7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产品质量保证:提供本项目采购产品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电子件得2分.质保2年的得1分。4、招标文件内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修改为: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所投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其他: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5、其他信息详见恢复招标后的最终稿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PPP项目: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麻江县谷硐镇中心卫生院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全称:贵州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定龙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惠源路万科城B区B25栋1号
联系方式:1898527132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定龙
联系方式:18985271324
文件预览:
盖章终稿-采购文件-麻江县谷硐镇中心卫生院县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pdf
麻江县谷硐镇中心卫生院县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png
[qdnzfcg20220615015-1]麻江县谷硐镇中心卫生院县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QDNCF
原创文章,作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caigou/biangeng-caigou/748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