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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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038220220002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仁怀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B-20221011-000160-6-ZY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4条第34.3款第2项第2.5目

投标人提供移动照明灯组原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具备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代理商出具专项授权书的,须提供具备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商出具声明)(授权书(声明)中须含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给10分。注:缺项或未按要求提供不给分。

投标人提供移动照明灯组原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具备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代理商出具专项授权书的,须提供具备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商出具声明)(授权书(声明)中须含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标注的项目编号或交易平台发布的项目编号皆可)),给10分。注:缺项或未按要求提供不给分。

2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条附件1中第23款

产品生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佐证;产品生产企业具备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佐证; 产品生产企业具备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佐证;产品生产企业具备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清晰复印件佐证。

产品生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清晰复印件佐证;产品生产企业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清晰复印件佐证; 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清晰复印件佐证;产品生产企业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清晰复印件佐证。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原因:进一步准确定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2、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未尽事宜以最新发出的澄清文件规定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仁怀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仁怀市行政中心一楼

项目联系人:何明选

项目联系方式:0851-22237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延安南路花果园R1区财富广场7号楼7楼

项目联系人:孔德政

项目联系方式:13809448046

文件预览:
采购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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