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二)、其他要求更正 |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项目概况、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项目概况(二)、其他要求“ 18.为医院提供临床试验管理软件” |
现修改为:18.为医院提供临床试验管理软件(软件内需包含有临床试验管理系统CTMS及医学伦理审查系统); |
2 |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原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13时20分” |
现修改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 09时10分” |
3 |
评分表技术分及商务分更正 |
原招标文件评分表中“技术分(45分)、商务分(40分)” |
现修改为:““技术分(50分)、商务分(35分)” |
4 |
评分表商务分更正 |
招标文件评分表商务分中“投标人业绩(1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或厂家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该医院的临床试验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医院、申办方、公司三方签订的协议)得分,每提供一家医院得6分,此项最高18分。注:1.医院的项目业绩需与临床试验业绩同时具备,此项才可得分。2.需提供投标单位或厂家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临床试验项目合同(三方协议),在标书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现修改为:“投标人业绩(18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或厂家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得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此项最高18分。注:需提供投标单位或厂家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在标书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评分表技术分更正 |
原招标文件评分表技术分中“服务方案(20分) 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不全面、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3分,扣完为止。” |
现修改为:“服务方案(25分) 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不全面、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3分,扣完为止。” |
6 |
评分表商务分更正 |
招标文件评分表商务分中“企业实力(12分) 1.投标单位或厂家具有官方网站且具有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栏的得2分。2.投标单位或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一个得1分,共2分。3.投标单位或厂家为3A级信用企业,具有得2分。4.投标单位或厂家具有以下软件著作权证书:临床试验病例报告大数据系统;临床研究技术资源整合终端系统;临床研究动态监测数字化运维系统;临床试验报告管理智能化系统;临床研究成果分析互联网系统;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交互系统,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现修改为:“企业实力(7分) 1.投标单位或厂家具有官方网站且具有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栏的得3分。2.投标单位或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一个得1分,共2分。3.投标单位或厂家为3A级信用企业,具有得2分。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7 |
评分表技术分更正 |
原招标文件评分表技术分中“具备临床试验管理软件系统(15分) 2.一站式要求:机构系统、伦理系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医药器械管理系统等要求打通成一站式管理平台,同一个数据库,同时要能实现关联配置,允许机构系统选择对应的伦理系统进行关联。系统能满足机构流程变更及个性化改造,要求自定义流程。可以实现机构、伦理、科室等对项目的联合管理,以及机构与外部申办方的信息交互。” |
现修改为:“具备临床试验管理软件系统(15分) 2.一站式要求:机构系统、医学伦理审查系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CTMS、医药器械管理系统等要求打通成一站式管理平台,同一个数据库,同时要能实现关联配置,允许机构系统选择对应的伦理系统进行关联。系统能满足机构流程变更及个性化改造,要求自定义流程。可以实现机构、伦理、科室等对项目的联合管理,以及机构与外部申办方的信息交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