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
医疗设备项目更正通知
各供应商:
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93-ZC2017-2-305号),现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作如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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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交纳:标书费人民币叁佰元整,接受公司基本帐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2017年8月22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17年8月22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现更正为:1.7.5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交纳:标书费人民币叁佰元整,接受公司基本帐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2017年8月22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17年8月22日17:3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给各位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文件其余事项不变。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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