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17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清镇市2017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2、原项目名称:清镇市2017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YLZB2017/104号
4、项目序列号:2017-ZFCG-1356
5、项目联系人:罗叶
6、项目联系电话:0851-85809209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8、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1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节 “三、交纳要求 投标保证金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完成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供应商账户转出(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得由他人账户代交。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称、品目进行交纳。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修改为“三、交纳要求供应商可通过业务系统缴纳或者线下(中心一楼农商行)缴纳。通过业务系统缴纳的,“保证金交纳方式”选择“企业网银缴纳”并按照业务系统操作程序进行缴纳,缴纳成功凭证在“保证金到账查询及打印”中打印;通过线下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交纳方式”选择“线下交纳”,并在业务系统中录入必要信息,通过转账等方式缴纳保证金后,供应商经办人(供应商录入业务系统中的投标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并盖单位公章)到一楼农商行领取“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线下缴纳不再受CA办理地限制,即互联互通平台认可的CA均可线下缴纳。” (2)取消报名环节,删除招标文件内关于投标报名及投标申请书的所有叙述。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清镇市农业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富水南路196号全林广场C栋10楼2号
项目联系人:罗叶
联系电话:0851-85809209
附件:

清镇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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