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某投标供应商对《凤冈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及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XZB[2017]169 号)提出疑问:关于《凤冈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及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LXZB[2017]169 号)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第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d、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请问“三级以上资质”包含不包含三级资质?“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是否含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现澄清答复如下:
1、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第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d、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工信部已经停止办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改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原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未到期换证的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根据国务院组织制定《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条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的新申请认定与换证的说明如下:
第四章:资质申请与认定
第十二条 凡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的企业,可根据电子联合会发布的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和自身能力水平情况,自愿申请相应类别和级别的资质认定。
第十四条 资质认定分为新申报和换证申报,除特别规定的事项外,新申报和换证申报的评定条件及认定程序相同。
(五)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将资质评审会及公示结果报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向通过审定的企业颁发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以上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作好开标前准备。
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贵州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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