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通知
各供应商:
我单位采购的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亮化景观工程(项目编号:93-ZC2018-2-194),于2018年6月11日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因采购文件部分条款有误,现已对相应条款内容进行调整更正如下:
一、采购文件第3.4.2《响应文件》第(3)技术文件第C项“设计方案:供应商根据自行踏勘情况,结合采购标的物数量进行方案设计(符合性审查项)”,更正为:删除本条款;
二、递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更正为:2018年6月22日10:00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
三、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间更正为:2018年6月21日17:30时前。
四、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并制作响应文件。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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