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项目名称: 长顺县扶贫搬迁安置房窗帘采购二次招标
3、项目编号: 黔南公易采(2018)0737号
4、项目序列号: 黔南公易采(2018)0737号
5、项目联系人: 陈宇
6、项目联系电话: 18275000221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 2018-12-04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各投标人: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第四条、评标评分内容,投标报价中增加对于小、微企业投标报价扣除6%参与评审,具体内容及实施规范如下:(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2.本次答疑澄清不影响开标时间。 3.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 否
12、采购人名称: 长顺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花果园亚太中心2710室
项目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18275000221
附件:
答疑澄清.pdf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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