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集中简装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从江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集中简装物资采购


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 从江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集中简装物资采购


2、原项目名称: 从江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住房集中简装物资采购


3、项目编号: WHC18192


4、项目序列号: WHC18192


5、项目联系人: 王才珍


6、项目联系电话: 0855-8233587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 2018-8-1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招标文件中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工”现更正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中:“提供项目实施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现此项删除


(3)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将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现更正为“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采购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将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4)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质保期满后开始分期支付,具体分期次数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现更正为“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5)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标准及定标原则:详细评审“3.2工期承诺2、承诺如逾期完工自愿承担每逾期1日罚款10万元的得10分。”现更正为:“3.2工期承诺2、承诺如逾期完工自愿承担每逾期1日罚款1万元的得10分。”;


(6)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14时30分”现更正为:“2018年9月5日09时30分”;


(7)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8年8月1日9:00至 2018年8月22日12:30”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8年8月1日9:00至 2018年9月5日07:30”。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 否


12、采购人名称:从江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凯里市韶山南路中银港1901


项目联系人:王才珍


联系电话: 0855-8233587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0日


文件预览:

更正1.jpg

更正二.jpg

(澄清文件)采购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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