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我单位代理的“纳雍县人民医院采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电梯”采购招标文件有作修改与调整,修改调整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为:
(一)、原采购文件6.1.2商务评分标准标准内容中:第3项制造商实力由原来的:
1、同时满足曳引式电梯运行速度V>9.0m/s、病床电梯运行速度V>5.0m/s得8分;
2、同时满足曳引式电梯运行速度V>6.0m/s、病床电梯运行速度V>5.0m/s得5分;
3、曳引式电梯运行速度V≤6m/s或、病床电梯运行速度V≤5.0m/s得2分;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制造商制造许可证为准)。
现修改为:1、制造商制造许可证满足曳引式客梯运行速度V≥7.0m/s,得0.5分;
速度每增加1.0m/s加0.5分,本项满分2分;
2、制造商制造许可证满足病床电梯运行速度V≥4m/s得2分;
速度每增加1.0m/s加2分,本项满分6分;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制造商制造许可证为准)。
特此通知
备注:为避免投标文件制作有误,如果已经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请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纳雍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公司: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8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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