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餐“四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A包、B包)更正公告

黎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餐“四统”食材配送

采购项目(A包、B包)

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 黎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餐“四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A包、B包)

2、原项目名称: 黎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餐“四统”食材配送采购项目(A包、B包)

3、项目编号: 黎财采(2018)040号

4、项目序列号: 黎财采(2018)040号

5、项目联系人: 杨毓芬

6、项目联系电话: 0855-8516292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 2018-8-21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标准及定标原则:2、评分细则”现更正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价最低(即下浮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0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商务部分

(40分)

企业业绩

(5分)

投标人有食堂供餐或食材配送业绩的,提供1个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投标人实力及荣誉

(10分)

(1)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纳税凭证(如为2017年后新成立的企业,则须提供银行资信(金)证明);完善齐全的得5分,不提供或缺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报表及纳税凭证(或银行资信(金)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2)投标人荣获县级及以上“优秀企业”或“诚信企业”或“龙头企业”称号得5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投标人承诺

(25分)

(1)承诺如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在黎平县境内修建满足本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的“净菜配餐中心”,并具备净菜车间的得5分;

(2)承诺如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后、配送开始前具备配送车辆(冷藏车容量≥1.5吨)6台及以上的得5分。

(3)承诺如中标,在规定时间内在本县境内通过流转农民土地建设蔬菜种植基地100亩及以上的得5分:

(4)承诺如中标,在黎平县境内定点采购农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农产品,且采购贫困户的农产品数量达40%以上的得5分。

(5)承诺如中标,到学校调研,一个月内列出供应菜单进行发布,和黎平县境内的农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系,与有意向的合作社签订农产品销售协议的得5分。

评审依据:按要求作出承诺并承诺以上5项如其中任意一项达不到的,自愿扣罚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如有两项及以上达不到的,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并扣罚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

技术部分(30分)

服务人员配置

(12分)

(1)拟派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1人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评审依据:管理人员需提供相关从业人员登记证书、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原件,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拟派专职烹饪师2人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此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烹饪师证书、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原件,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承诺如中标,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并交采购人备案,达50人及以上的得5分,30-49人得2分,30人以下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

(18分)

(1)营养餐食品配送方案(5分):投标人根据带量菜谱和本项目校点分布情况及人数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营养食品配送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配送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打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未提供不得分;

(2)营养餐食品配送中心规划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配送中心的平面规划布局是否合理、蔬菜或肉类加工设备是否满足加工所需、食材检测设备配备是否齐全进行综合评审,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未提供不得分:

(3)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审,优4分;良2-3分;一般1分;未提供不得分;

(4)员工培训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评审,优4分;良2-3分;一般1分;未提供不得分。

4

政策功能加分(满分3分)

4.1

根据黔财采[2014]15号和黔财采﹝2017﹞6号文件规定,投标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为少数民族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或享受少数民族地区(□云南□贵州□青海)所产产品,总分基础上加3分。

综合得分=报价分+商务分+技术分+政策加分

(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14时30分”现更正为:“2018年10月17日09时30分”;

(3)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8年8月21日9:00至 2018年9月12日12:30”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8年8月21日9:00至 2018年10月17日07:30”。

(4)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并根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2018年10月17日09时30分

11、ppp项目: 否

12、采购人名称: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2号楼1单元11层D号

项目联系人:杨毓芬

联系电话: 0855-8516292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签章).PDF

黎平四统采购项目(更正文件)(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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