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采购工程实训中心电梯项目(项目编号: 93-ZC2019-1-001)”,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经毕节金海湖新区财政局毕财采复〔 2018〕 256号文件批准”,应为:经毕节财政局毕财采复〔 2018〕 256号文件批准。
特此澄清。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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