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东片区(向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东片区(向阳片区) 城市棚户区改造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 1、项目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东片区(向阳片区) 城市棚户区改造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2、原项目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东片区(向阳片区) 城市棚户区改造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3、项目编号: GDMZ2019-ZY002
  • 4、项目序列号: GDMZ2019-ZY002
  • 5、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 6、项目联系电话: 13511896222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首次公告日期: 2019-06-14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投标人: 一、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东片区(向阳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第三部份 投标人须知”6.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在开标现场投标人不提供以上证书进行现场核验,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本次招标,放弃本次投标,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修改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在开标现场投标人不提供以上证书进行现场核验,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本次招标,放弃本次投标,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因律师事务所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核验营业执照的内容。二、本项目业绩评分标准由“提供近三年(2016 年 3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服务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法律服务业绩证明: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满分为20分。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佐证材料(发票、法律文书),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提供近三年(2016 年 3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房屋征收项目法律服务业绩证明: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3分,六个以上每增加一个得1分,满分为20分。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佐证材料(发票、法律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三、因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搬迁,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 11、ppp项目: 否
  • 12、采购人名称: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中华路街道办事处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永泽苑1302室
    •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 联系电话:085128218238

  •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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