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协议供货项目( B包定点维修协议供货商)澄清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我单位代理的“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协议供货项目( B 包定点维修协议供货商)”,原采购文件中招标公告1.5.4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现作出以下澄清:
1、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包括(公司、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合伙人等)出具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采购文件中对应其他的地方,以澄清后的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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