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功能室、综合功能室设备及装修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教学功能室、综合功能室设备及装修项目
2、原项目名称:教学功能室、综合功能室设备及装修项目
3、项目编号:GZMC-ZG20198064
4、项目序列号:2019-ZFCG-1786
5、项目联系人:孙成作
6、项目联系电话:孙成作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8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一、1.10 智能录播教室建设方案 1、录播主机 “▲2、主机前面板自带≥7.5寸高清1080P液晶屏,可显示直播画面及录播工作状态:CPU温度、使用率,硬盘存储空间,能同屏显示5路以上视频信号的画面(提供画面截图);”修改为“▲2、主机前面板自带≥7.5寸高清1080P液晶屏,可显示直播画面及录播工作状态,能同屏显示5路及以上视频信号的画面(提供画面截图)。” 二、1.10 智能录播教室建设方案 5.摄像机“2、图像传感器 全新一代松下 1/2.7″ HD CMOS 207万有效像素;”修改为“2、图像传感器 1/2.7″ HD CMOS 200万以上有效像素;”。 三、技术分部分: 1、删除评分项:所投教学仪器生产厂家中具有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查询网址、查询电话,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2、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安全文明措施:0-0.5分”修改为“4、施工安全文明措施:0-1分”;“6、施工环保、渣土运输管理措施:0-0.5分”修改为“6、施工环保、渣土运输管理措施:0-1分”;本项满分修改为7分。 四、商务分部分: 1、信誉:“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中有连续三年获得过“年度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证书的,得4分。”修改为“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中有近三年获得过“年度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证书的,得4分”; 2、增加质保期分:在总体质保期1年的基础上,供应商承诺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多得4分; 3、售后服务方案分修改为3分。 五、招标文件中的“交货期”统一修改为:30日内完工并交付使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书面通知要求进行供货,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采购人通知需在供货前15日下达给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1、设备部分”统一修改为:1、设备部分:在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按合同将所有货物送达学校,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下5%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正常投入使用1年后如无任何质量及服务问题将全额无息返还。 七、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二、验收标准、规范”增加内容: 1、采购人对供应商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等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 2、验收时采购方和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专家由采购人聘请,验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本项目装修部分,供应商中标后需出具详细的装修方案和完整的效果图,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4、本项目中标价为包干价,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采购方案中不完善的内容,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八、属于实质性变更,开标时间需延期,具体延期时间为: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0年1月15日 1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延期至:2020年1月16日 13:00:00;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1月16日13:00:00。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2020年01月16日
11、ppp项目:否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花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项目联系人:孙成作
联系电话:0851-86892235-728
附件:

贵阳市花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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