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采购恒大代建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阳光新城C地块安置点)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采购的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采购恒大代建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阳光新城C地块安置点)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93ZC2020A051,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参照执行:
1.招标文件第1.5.3条、投标文件构成资格要求第B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更正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 招标文件第3.2.6条:“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能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更正为:“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招标文件》其余事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贵州荣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更正公告(第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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