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艺术学院钢琴教学实验室第1次文件澄清

安顺学院艺术学院钢琴教学实验室项目更正公告

  • 1、项目名称:安顺学院艺术学院钢琴教学实验室项目
  • 2、原项目名称:安顺学院艺术学院钢琴教学实验室项目
  • 3、项目编号:GZMYL-19G23
  • 4、项目序列号:安政采通[2019]125号(15)
  • 5、项目联系人:邱纪坤
  • 6、项目联系电话:0851-33459931
  •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8、首次公告日期:2020-04-10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尺寸备注要求:高度大于等于1210,现变更为“等于或大于”;▲琴弦相关参数中:圆型弦(截面为正圆形),原装德国进口镀锡防锈钢线。1#弦长不低于 1186mm。现变更为“圆型弦(截面为正圆形),经度锡防锈处理。1#弦最大有效弦长不低于 1186mm。”; (2)原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报价部分50分”变更为“报价部分40分”,“技术部分40分”变更为“技术部分30分”,“商务部分10分”变更为“商务部分25分”; (3)删除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中条款“投标产品具备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参数对应招标要求,不得低于招标要求(5分)”; (4)删除评分细则中生产商实力第2.3.4条,增加“综合评分15分,投标代表对所投产品综合情况进行现场阐述(时间15分钟内),阐述内容包括:生产商综合实力等相关奖项、证书、产销量证明、声学奖项等,同时附相关纸质证明文件列入投标文件中,由评委综合评分,阐述完善、综合实力强、证明材料齐全得11-15分,阐述一般、综合实力一般、证明材料缺失得6-10分,阐述不完整、综合实力欠佳、证明材料未提供得0-5分。”; (5)技术部分中“钢琴技术参数30分”变更为“钢琴技术参数20分”,“投标产品技术与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文件技术要求得20分;带★号参数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无效投标处理;带▲号的参数有负偏离的每一项扣5分;其他非▲及★号的参数有负偏离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变更为“投标产品技术与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文件技术要求得15分;带★号参数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无效投标处理;带▲号的参数有负偏离的每一项扣5分;其他非▲及★号的参数有负偏离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15分为止。”(6)商务部分“生产商实力6分”修改为“生产商实力3分”; (7)商务部分中“售后服务4分”变更为“售后服务7分”,“售后服务承诺0-2分”变更为“售后服务承诺0-5分”。 (8)原招标文件及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07 09:30:00 ,开标时间:2020-05-07 09:30:00”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20 09:30:00 ,开标时间:2020-05-20 09:3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4-10 00:00:00至2020-04-30 16:00:00”变更为“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4-10 00:00:00至2020-05-18 16:00:00”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 11、ppp项目:否
  • 12、采购人名称:安顺学院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驼宝山住宅区1单元804室
    • 项目联系人:陶隽
    • 联系电话:15908533005
  •                                                                                          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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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情况说明.pdf

    扫描文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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