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项目名称: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2020年至2024年运营保险项目
2、项目名称: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2020年至2024年运营保险项目
3、项目编号:D1-FW-YYBX-00-2020-001
4、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8112001
5、项目联系人: 刘宇、唐娆
6、项目联系电话:0851-85576094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3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变更与澄清 ):
一、针对贵单位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2020年至2024年运营保险项目,其中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需求事项,由于我司购买的投标保证保险,只有保单,没有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现申请取消本次投标保证保险凭证需求。只提供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即可。
答:根据贵州省住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的文件要求,投标人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文件取消对保证保险凭证格式的要求,招标文件具体调整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第16条投标保证金”条款:
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须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保证保险有效期。
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彩印件,开标时还须提交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单独提交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无须密封)。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须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保险机构出具,内容应载明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等信息。
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彩印件,开标时还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单独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无须密封)。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4.3.1条“提供保证金收据彩色打印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彩印件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彩印件(彩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提供保证金收据彩色打印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彩印件或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彩印件(彩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四、资格审查材料5、“保证金收据彩色打印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彩印件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彩印件”修改为“保证金收据彩色打印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彩印件或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彩印件。
4、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招标文件附件附件2: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
二、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1月2日11:00,开标地点不变。
温馨提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银行保函(包括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
招标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2020-11-02 11:00:00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
15、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16、联系电话:0851-86855852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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