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局采购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1A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毕节市公安局采购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2-20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 þ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内容:
1、原采购文件 第6章 评分标准“技术分评分标准”中: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说明 |
3 |
服务人员配置方案 |
25 |
项目经理(1人):拟担任项目经理人员年龄在 50 周岁(含)以下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符合的以下均不得分),以下条件必须为同一个人,共计 9 分: 1、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2 分; 2、持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书得3分,持有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及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得2分; 3、具有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得2分。 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
项目主管(2人):拟派的2名项目主管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均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证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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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技术主管(1人):拟担任项目维修技术主管年龄在 50 周岁(含)以下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持有高压电工证及电梯作业证得的5分; 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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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队长(2人):拟担任项目安保队长年龄在 45 周岁(含)以下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均持有保安员证及国家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的得 5分; 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
现修改为: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说明 |
备注 |
3 |
服务人员配置方案 |
25 |
项目经理(1人):拟担任项目经理人员年龄在 50 周岁(含)以下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符合的以下均不得分),以下条件必须为同一个人,共计5 分: 1、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5分; 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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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2人):拟派的2名项目主管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均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人员专业培训证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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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技术主管(1人):拟担任项目维修技术主管年龄在 50 周岁(含)以下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持有高压电工证及电梯作业证得的5分; 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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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队长(2人):拟担任项目安保队长年龄在 45 周岁(含)以下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均持有保安员证及国家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的得 5分; 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0年10、11、1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
2、原采购文件第八章“8.1”条 根据财政部 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已废止。
现修改为: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文件 相关规定执行。
注:采购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变更日期:2021-2-24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毕节市公安局
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
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13668575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金帝豪庭B栋18楼B17a6室;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3985878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斌
电 话:13668575878
附件: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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