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教育局体育考试专用器材设备 变更公告

凤冈县教育局体育考试专用器材设备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ZYZ2021-00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冈县教育局体育考试专用器材设备

3.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3月9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①原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对于同时列入“环保产品清单”和“节能产品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现更正为:

①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②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③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 “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②原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六、质疑:

32.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现更正为:

32.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投标人若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32.2本项目质疑受理机构为贵州严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世贸城1号写字楼14-2);联系人曾露露(0851-2891063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冈县教育局

地 址:凤冈县龙凤大道

联系人:万主任

联系方式:0851-25227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严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世贸城1号写字楼14-2

联系人:曾露露

联系方式:0851-28910636

文件预览:

澄清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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