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维修项目施工澄清回复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520000000003639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维修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0-12-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致各投标人:我司收到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维修项目施工(项目编号:GZGC-2020-F98)的澄清请求,现就所提交的问题回复如下: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 5.其他要求“(6)项目拟派人员应提供 2020 年 7 月至 9 月的投标企业所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企业所缴纳的社保清单”。提问:是否提供拟派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包含 2020年7月至9月的即可?企业所缴纳的社保清单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具体指的是什么?回复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财务状况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问:因投标文件编制中需要排版及编辑目录页码,2019年的审计报告是否可提供扫描件?回复2:可以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问题3:评标详细程序中 A4.5 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类似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企业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建筑工程或维修 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类似项目指:2017年12月1日至 2020年12月1日,合同价400万元(含 400 万元)及以上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或房屋建筑项目。”提问: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与类似项目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回复3: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D) 类似业绩修改为:“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企业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类似业绩指: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合同价 400 万元(含 400 万元)及以上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或房屋建筑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类似业绩工程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1)企业在建项目可以作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应为已完工项目业绩。(2)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特此回复!

更正日期:2021-01-12

三、其他事项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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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是对本地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联系方式:1508509202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

联系方式:0851-85226512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锌

电话:0851-85226512

五、附件

原创文章,作者: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caigou/biangeng-caigou/608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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