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520000000003871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应急处突支队装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7-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的“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一)、投标具体要求”下: Ⅰ、样品要求(无需提供样品的装备此条款不作要求。须提供样品的,一定要慎重考虑)2.凡属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9年以来协议供货的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交货时提供原件备查。修改为:“第一章招标文件”的“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一)、投标具体要求”下:Ⅰ、样品要求(无需提供样品的装备此条款不作要求。须提供样品的,一定要慎重考虑)2.凡属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9年以来协议供货的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以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交货时提供原件备查。(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的“二、投标人须知 ”中“(四)开标和评标 第三步:详细评审评分 商务分”中:“具有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签发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的证书”和“投标人2018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修改为:将“具有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签发的售后服务认证的五星级证书”删除。“投标人2018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一份业绩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提供一份加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的“一、招标公告”:“最高总限价:1591.62万元。注:投标人的每个单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个包的单项的最高报价,限价详见各包单项金额。”修改为:“最高总限价:1591.62万元。注:投标人对每个包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个包的最高限价。限价详见A包、B包、C包、D包各包最高限价金额。”(四)原招标文件:“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采购设备及技术参数 B包:采购设备名称及技术参数 “对讲机” “技术参数” “2.频率范围:400MHZ” 修改为:“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采购设备及技术参数 B包:采购设备名称及技术参数 “对讲机” “技术参数” “2.频率范围:350MHZ” (五)、原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08-03 11:00:00,现变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1-08-10 11:00:00;(六)、原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08-03 11:00:00,现变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08-10 11:00:00。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涉及本次更正内容的,以本次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07-21
三、其他事项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PPP项目:否
四、凡是对本地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公安厅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
联系方式:1398504693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中建九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泉苑街龙福苑1幢20楼
联系方式:0851-84105677/17385150807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超
电话:17385150807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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