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2A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毕节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1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修改信息
修改事项:□采购公告√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一)更正内容:
序 号 |
评 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 |
业绩 |
8分 |
投标人在贵州省范围内承办2019年至今以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业务,以项目数量评分,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8分;(以市州级为单位计算,同一市州不重复计算,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 |
3 |
综合实力 |
8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在2020年四个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值之和进行评定,小于1000%不得分;大于等于1000%小于1020%得1分;大于等于1020%小于1030%得2分,大于等于1030%小于1040%得5分,1040%以上得8分。(以投标人总公司加盖公章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为准)。 |
4 |
风险评级 |
6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0年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审,季度评为A类的,一次得1.5分,季度评为B类的,一次得0.5分。(以投标人总公司加盖公章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为准) |
5 |
服务投诉情况 |
8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1年三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张/万张)和亿元保费投诉量(单位:件/亿元) 1、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1年三季度万张保单投诉量(张/万张)小于等于0.1得4分;0.1(不含)到0.15得2分,大于等于0.15得1分。 2、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1年三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单位:件/亿元)小于等于3,得4分,大于3小于等于5,得2分,大于5得1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2021年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为打分标准)。 |
6 |
项目实施方案 |
5分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计划,包括科学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人员配备、优质服务、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基金监管、成本预算等,综合介绍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可行性强,合理的的得3-5分;可行性较好,较合理的得1-3分;可行性一般的得0-1分,缺项得0分。 |
现变更为:
序 号 |
评 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 |
业绩 |
5分 |
投标人及其省公司、总公司在国内承办2019年至今以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业务,以项目数量评分,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5分;(以市州级为单位计算,同一市州不重复计算,提供与医保部门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 |
3 |
综合实力 |
8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2021年各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之和进行评定,小于等于2600%得1分,大于2600%小于等于2800%得2分,大于2800%小于等于3000%得5分,大于3000%得8分。(以投标人总公司加盖公章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为准)。 |
4 |
风险评级 |
6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2021年各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定,季度评为A类的,一次得0.6分,季度评为B类的,一次得0.3分,满分6分。(以投标人总公司加盖公章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为准)。 |
5 |
服务投诉情况 |
6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2021年万张保单投诉量(张/万张)和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进行评定。 1、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2021年万张保单投诉量(张/万张)小于等于0.5得3分;大于0.5小于等于1得2分,大于1得1分。 2、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9年-2021年亿元保费投诉量(单位:件/亿元)小于等于10,得3分,大于10小于等于15,得2分,大于15得1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2019年-2021年年度数据之和为打分标准;如果当年未公布年度数据,以当年公布的各季度数据均值作为年度数据)。 |
6 |
项目实施方案 |
10分 |
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计划,包括科学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人员配备、优质服务、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基金监管、成本预算等,综合介绍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可行性强,合理的的得7-10分;可行性较好,较合理的得3-6分;可行性一般的得1-2分,缺项得0分。 |
(二)更正内容:招标文件附件7: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六)乙方应向甲方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派驻大病保险专职经办人员,派驻人员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考核管理,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参保群众大病医保报销、对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进行监管等工作。派驻人数根据乙方专职经办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现变更为:(六)乙方应向甲方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派驻大病保险专职经办人员,甲方根据乙方投标文件载明的专职经办人员及人数,确定向各经办机构派驻的人员。派驻人员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考核管理,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参保群众大病医保报销、对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进行监管等工作。
(三)更正内容:招标文件附件7: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4、主要考核内容:经办人数:乙方派驻甲方各级经办机构专职经办人员未按照双方协定人数派驻,或者未经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协商擅自更换经办人员的,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考核。
现变更为:4、主要考核内容:经办人数:乙方派驻甲方各级经办机构专职经办人员未按照双方协定人员派驻,或者未经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协商擅自更换经办人员的,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考核。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做出延期处理,延期时间如下:
原开标时间为:2022年02月08日10:00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 02月08日10:00时前。
现延期至:2022年02月15日10:00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 02月15日10:00时前。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因未重新下载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而导致不能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深感抱歉!
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贵阳银行5楼
联系方式:15902679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智轩众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创美世纪城旁汉亲酒楼3楼
联系方式:1551971090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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