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思源实验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2A6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织金县思源实验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需求公示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2 年8 月9日至 2022 年8月 18日,每天上午9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3点00分至17 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标时间(同上传投标文件和递交或提供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正为2022年 8 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3、第 5 章 开标评标程序第5.5.3.2 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之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通知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在 30 分钟内提供“各种食材的采购费、加工费、保存保鲜费、配送费、二次搬运费、利润、各种税金等各种费用构成情况,并提供不影响产品质量和能诚信履约承诺书”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转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如不能在 30 分钟内提供报价组成证明材料和书面承诺或经评审后认定属于恶意低价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无效投标处理”。更正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之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通知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在 120分钟内提供“各种食材的采购费、加工费、保存保鲜费、配送费、二次搬运费、利润、各种税金等各种费用构成情况,并提供不影响产品质量和能诚信履约承诺书”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转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如不能在 120分钟内提供报价组成证明材料和书面承诺或经评审后认定属于恶意低价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2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织金县思源实验学校
地 址:织金县307省道旁三甲新城教育园区
联系方式:王老师 13984789366
2.采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学院路金帝豪庭C栋13层
项目联系人:吴莉
联系电话:0857-8300220
附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莉
电 话:0857-83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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