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3ZC2022A5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威宁县2022年绿肥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6;和第三章投标须知,3.4.1 投标文件的构成和格式,(1)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F”原内容“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更正为“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原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09:00时至2022年7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变更为“2022年7月20日09:00时至2022年7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原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2年 8月 11日 10点 00分(北京时间)”
3、第六章评分标准,原内容:
“6.1 技术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共 70分):”
6.1.1技术分评分标准(满分 1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说明 |
1 |
配送方案及保证措施:(6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种子的储备、运输、装卸、派发及善后处理的等安排计划。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80%以上得4~6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60%~80%得1~3.9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60%以下得0.1~0.9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售后服务方案:(4分) |
方案内容包含售后体系、服务内容、响应措施、技术指导方案、售后服务团队等;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80%以上得3~4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60%~80%得1~2.9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60%以下得0.1~0.9分;未提供不得分。 |
6.1.2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 6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说明 |
1 |
交货期承诺(10分) |
供应商承诺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供货的得5分,承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供货的得10分。未承诺不得分。注:若在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未能按照此承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责任。 |
2 |
企业业绩(20分) |
提供2019年7月至今单个企业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中标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1)提供一个合格有效的业绩证明得5分;满分20分。 |
3 |
售后服务:(20 分) |
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能到现场处理,得 20分;2 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能到现场处理,得 10分。 注:若在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未能按照此承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责任。 |
4 |
伴随服务(10分) |
承诺如采购人需要,提供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或政策咨询服务,包括电话咨询、现场解答、座谈会形式。承诺提供以上服务内容的得10分,承诺不全或未承诺不得分。 |
加分项 |
||
1 |
少数民族产品加分项(3分) |
据黔财采﹝2014﹞15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则评审优惠不予考虑。 |
变更后内容(以此为准):
“6.1 技术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共 70分):”
6.1.1技术分评分标准(满分3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说明 |
1 |
配送方案及保证措施:(6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种子的储备、运输、装卸、派发及善后处理等安排计划。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80%以上得4~6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60%~80%得1~3.9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60%以下得0.1~0.9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售后服务方案:(15分) |
方案内容包含售后体系、服务内容、响应措施、技术指导方案、售后服务团队等;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80%以上得10~15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60%~80%得5~9.9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60%以下得0.1~4.9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产品质量保 障措施(9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种子的质量保障承诺与方案、质量保障体系与措施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80%以上得6~9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达到60%~80%得2~5.9分,方案内容覆盖度及贴合度60%以下得0.1~1.9分;未提供不得分。 |
6.1.2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 4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说明 |
1 |
交货期承诺(10分) |
供应商承诺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供货的得5分,承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供货的得10分。未承诺不得分。注:若在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未能按照此承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责任。 |
2 |
企业业绩(20分) |
提供2019年7月至今单个企业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中标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1)提供一个合格有效的业绩证明得5分;满分20分。 |
3 |
售后服务:(10 分) |
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能到现场处理,得 10分;2 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能到现场处理,得 5分。 注:若在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未能按照此承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责任。 |
加分项 |
||
1 |
少数民族产品加分项(3分) |
据黔财采﹝2014﹞15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则评审优惠不予考虑。 |
其他补充事宜:其余内容不变。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威宁自治县中国薯城
联系方式:夏莹/18396986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五里岗街道阳光大道
联系方式:康静/1365857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静
电话:13658578787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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