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2820220005EV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甸县2023年种桑养蚕项目物资采购 | ||||||||||||
项目序列号:ZFCG20221221002 | ||||||||||||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1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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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8日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答疑澄清由我单位招标的罗甸县2023年种桑养蚕项目物资采购。1.将本项目付款方式其余部分修改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50%到项目实施乡镇指定的项目实施点或村,由采购方组织对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进行验收,中标人凭验收材料、各村收条、乡镇盖章认可的汇总表到采购方结算30%货款。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100%到项目实施乡镇指定的项目实施点或村,中标人凭各村收条、乡镇盖章认可的汇总表,到采购方按照苗木货款总价的70%进行结算。采购方每次付款需在请示签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2.履约保证金要求修改为: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人必须缴纳18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若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在正常条件下,若按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及货物,且服务效果好,服务满两年后退还;若按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及货物,服务效果一般,视情况扣除保证金;若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及货物,服务效果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特此澄清。 |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罗甸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龙坪镇人民街农业大厦 | ||||||||||||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 | ||||||||||||
联系方式:1331238205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贵州众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 ||||||||||||
联系人:邹洋、包海文 | ||||||||||||
联系方式:18286117229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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